中国人肉搜索有三大特点
中国人肉搜索有三大特点
特点一:“破案”神速。只要有一段视频或照片发布到网上,人肉搜索引擎就会马上启动。数小时内,当中被搜索对象就会被曝光,甚至详细到他的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家庭成员等等。
特点二:“侦察”能力强。这也是人肉搜索最令外国媒体惊叹的地方,只要透露某一细节,如事件发生的地点、照片视频当中透露的背景信息以及事件中主角的身体特征,网民就可通过这些细节进行追踪,最后将整个事情曝光。
特点三:“全民”总动员。人肉搜索的忠实粉丝脱胎于2.89亿的中国网民。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你不曾正式参与到人肉搜索当中,但你在网络上发布过的信息,或者告诉给身边朋友的消息,实际上就是在为某些人肉搜索事件积累信息。
“禁”,还是“不禁”
事实上,随着人肉搜索的日渐强大,已不可避免地触及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人肉搜索是否要管,该怎么管,自然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大众讨论的关键。
今年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对互联网正在兴起的“人肉搜索“进行管制,条例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该条例公布后,就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应。该条例在保护个人隐私这一点上固然值得认可,但应否就此完全禁止人肉搜索呢?事后,徐州人大在网站上进行了澄清,称该条例不影响公民行使监督权。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网络传播专家董天策表示,人肉搜索具有“中国化”的事物,当中存在积极的一面,例如曝光一些腐败、造假等的不良社会行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有不理性的一面,过度暴露个人隐私,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甚至为他人的日常生活、工作造成干扰。对于人肉搜索,有些观点表示应该禁止,但实际上,这是无法禁止的,政府部门等应该对其实施正面引导,提高网民的素质,让网民懂得如何用理性的方式表达对社会不道德行为的谴责。另外,社会大众要懂得保护个人隐私,以免被一些网络上的不法分子利用。
法律界相关人士也认为,互联网不仅能广泛地搜集并分析信息,更能快速地让信息传播。所以在信息时代,公民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在透露个人信息时,要确定对方机构或个人是否可靠。当发现个人隐私被侵犯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悉,人肉搜索第一案宣判后,北京市朝阳法院就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司法建议。法院表示,“北飞的候鸟”网站(即大旗网)于2008年1月11日注册,4月2日才申请备案,长期脱离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督促下级单位对该网站进行查处。法院发现,网站对网民言论审查仅限于一般的、随机的、应投诉的事后审查,而此时侵权事实往往已经发生。
因此,法院建议有必要采取更加有效、适当的技术措施,进行适时监管。同时,法院还建议该部对“人肉搜索”等新生网络事物进行引导,倡导互联网上言论的理性和文明。 (广州日报 文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