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流行隐喻公众信息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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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模式。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这一切。
人肉搜索有多种形式,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真相。成百上千个人从不同途径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能够收获关于一个人的一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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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评论员 赵志疆
2008年10月22日晚,新乡市五一大道发生一起惨案,来自四川的20岁大一女生周春梅被其前男友连刺数刀致死。近日,有网友忏悔自责:“我们被居心不良者利用了,人肉搜索成了他挟私报复的工具,最终酿成大祸。”如何理性地对待人肉搜索,引起了网友的深思。
人肉搜索无疑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多数网友致力于惩恶扬善;另一方面,群体围攻乃至道德审判屡见不鲜。女大学生周春梅的死,更是将人肉搜索的这种负面影响陡然放大——倘若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虚幻的网络也有可能催生真实的血案。
人肉搜索日渐壮大,虽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其反映民意、实施舆论监督的作用也正在逐渐显现。不过,人肉搜索容易被人利用的现状,也迫切需要加以一定的规范,而规范人肉搜索的基本前提是,准确划分侵犯个人隐私与实施网络监督之间的界限。问题的关键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很多时候网友无法准确区分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展网络监督,以及什么情况下可能触及个人隐私。由此难免使自己的一腔热血沦为他人打击报复的工具。
人肉搜索的流行,隐喻着公众的一种信息饥渴——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现实中无法获取的信息就求助于网络,一个人无法完成的任务则拆解为多个人共同分担。人肉搜索之所以成为一柄双刃剑,原因就在于其在公私两个领域所发挥出的不同作用——在公共权力监督仍不充分的当下,人肉搜索俨然反腐利器;在个人隐私保护尚不充分的背景中,人肉搜索却又往往会对公民的个人权益造成伤害。
面对人肉搜索,单纯的“叫好”或“叫停”都不足以解决问题,关键是要在助推公共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如果公众可以更加便利地获悉公职人员的真实信息,从而履行公众监督之责,自然不必求助于人肉搜索;如果《个人信息保护法》能够给公民隐私以安全保障,自然不必担心人肉搜索侵犯隐私。
立足于公共领域信息公开以及私人领域隐私保护,相信人肉搜索能够在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的基础上,避免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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