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引发视频网站争抢播出权的混战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3-12 09:17:00转载

激战网络首播权到底是谁的

开播一周多来,热播剧《我的团长我的团》不仅火了四大卫视,也史无前例地将战火蔓延到了网络媒体,引发优酷、土豆、酷6等多家视频网站争抢“首播”。版权方授权视频网站与传统电视台同步播出剧集,改变了原有发行的收入模式,这也被认为是视频网站在市场重压下的一场营销突围。

这可不是剧情的安排——《我的团长我的团》(以下简称《团》剧)的制作方肯定没有预料到:剧集竟会由于一场媒体混战而异常火爆。在播出的第一天,因江苏卫视的零点首播导致各家卫视撕破了脸皮。其后,黄金档重播、三集剪两集、抢播、拒付款……各种“法宝”被纷纷“祭”了出来,无非是要挤出“首播权”的最大效益。

而在电视台打得不可开交的当口,视频网站优酷网也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个月前,优酷网高调宣布与四大卫视一起夺得了《团》剧珍贵的首播权,并开始卖力地为该剧造势。谁料数日后,优酷的老对手土豆网也对外宣称同批拿到《团》剧首播权,两家遂开始了一场首播权和行业地位的口水战。

不久,酷6网、搜狐视频也接连宣称对《团》剧的权利,齐称只是事先低调没有声张。激动网也放出风声表示正在洽谈该剧的版权。

让优酷尴尬的是,它必须一遍遍向媒体记者解释——“优酷取得的是网络首播权,跟电视台首播不一样。同步也不是集数同步,而是按轮同步。优酷网同4家卫视一样是首轮播出,但时间上会有前后差别。”而让这些号称取得了《团》剧网络首播权的视频网站集体尴尬的是,该剧在卫视上已经开播一周了,但在各家视频网站上还迟迟不闻发令信号。

更让人意外的是,《团》剧制作方华谊竟然撇清了和这些视频网站的关系。

华谊兄弟向记者表示,《团》剧的制作方及原始版权方是华谊天意影视有限公司,系华谊兄弟的全资子公司,但《团》剧的网络播放权已被深圳鸿波公司独家买断,视频网站都是与鸿波签署的协议。

深圳鸿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了此事,并表示现在不便透露有关网络播映的详情,3月20日前后会给出一个明确说法。而据一位鸿波公司的内部员工透露,鸿波原所属的广东电信互联星空,也提供在线正版视频播放并获取收益,公司也在考虑自己播出《团》剧。

原因版权不谈好 广告不好卖

视频网站巨资引入电视剧,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

在行业发展之初,各家视频网站往往会拿出各种市场调查数据,以自己的高流量宣称行业领先,但这种观念已渐渐改变。土豆网的王微率先抛出了“废水论”,称视频网站依靠盗版等来获取的高流量好比工业废水,对收入无益。56网的王建军也认为,只有商业模式固定下来,流量才能带来收入。

现在市场上带宽行情约为10万元/G,即便视频网站通过自己布置CDN(内容分发网络)的方式来节省,那么以优酷网宣称的2万~3万元/G为最低限,一家视频网站一年下来的带宽费也过亿元。据称,优酷网每月几乎都耗费超过2400万元的带宽费用。也正因此去年年底优酷才会主动屏蔽百度和谷歌等搜索引擎,以此压缩成本。(不过77天后优酷又悄然解除了它们的屏蔽。)

流量一定造成成本,但不会直接带来收入。视频网站一直被诟病认为其盈利模式不清晰,但它的收入模式其实就是广告,只不过由于版权问题,广告收入一直存在风险——一方面,广告主十分忌讳在盗版视频上出现自己的相关宣传;另一方面,播放未经授权的视频也易使视频网站陷入官司。如2008年7月,凤凰网以侵犯其知识产权为由,将酷6网和中国联播网等告上法庭;同年8月,央视网起诉迅雷等非法转播奥运视频并提出了410万元的诉讼请求;今年1月,华谊兄弟将新浪、搜狐、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网络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些公司经营的网站未经许可擅自播放《非诚勿扰》、《集结号》等影片。

也是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视频网站开始主动与版权方合作,试图寻找出路。激动网一直强调正版合作战略,并联合了北京保利博纳、北京橙天娱乐等80多家版权方组建“反盗版联盟”;土豆网在视频牌照风波后,推出了高清全正版影院“黑豆”。据最新消息,合并MOFILE后的琥珀网近期也在力推高清正版视频。酷6网本月宣布推出“1+3共赢计划”,其中“1”指的是围绕正版视频内容展开的版权合作。

影响电视台利润或受冲击

2008年下半年的版权问题虽然够戗,但各家视频网站最害怕的还是公司面临断炊的危险。受金融危机影响,投资人对视频行业前景的预期变得空前谨慎。与前两年风投在视频行业大方 “烧钱”不同,去年下半年以来视频领域的投资已基本停滞。规模盈利前景不明,依靠余粮度日的视频网站今年若再不加大营销力度,怕是很难撑过去。

号称 2009年销售目标过亿元的优酷网正为此积极进行市场拓展。本欲借《我的团长我的团》一炮打响的也正是优酷新推的“首播影院”计划。优酷CEO古永锵解释称,“我们要做的是热门影视剧能在互联网平台上与电视台同步播出。我们正在创造一个崭新的收入模式。网络现在影响那么大,视频网站参与影视剧宣传是一种很好的宣传途径,对制作发行方、电视台都有好处。专业制作的影视节目也正向网络传播平台伸出橄榄枝。”

56网CEO王建军也表示,希望跟版权方交流,版权方要正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这涉及利益的分配问题,要重新考虑到同平台方以及广大用户之间的平衡,以探索一条新的盈利路线。

但电视台可能不那么认为,据一位相关业内人士透露,就是由于优酷在《团》剧上的宣传做得太大,引发了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不满。网络的低价位以及精准营销被认为是对电视台广告利润空间的威胁,因此有人私下向版权方施压。据称《团》剧发行方华谊天意与四家卫视签订的首播权合同中规定,每家卫视每天只能播2集,一周只能最多播出14集。而对网络播放就不可能做这种要求,这会引起了电视台极大的担忧。

记者 庄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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