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提醒买卖双方警惕第三方欺诈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6-08 12:00:00转载-投稿

买家付了款,卖家也发了货,但轻信聊天工具上的留言,最终货物不是到了付款的买家手里而是落入行骗者手中,买卖双方因此蒙受损失。6月8日,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买家和卖家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支付宝的交易流程以防范类似的第三方欺诈风险。

此前,支付宝表示正在推动国内首个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出台,针对这类欺诈行为,支付宝方面表示一经查实会永久终止向行骗者提供支付宝服务,并将通过数据共享向所有合作伙伴传达,对其使用很多金融服务造成影响。

战女士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珠宝首饰店,一天一个名为“car1971”的“买家”通过某聊天工具找到她说要购买9克共计1930元的金饰。战女士的淘宝网店就有支付宝的支付接口能够进行付款,但“car1971”说不想直接在淘宝上购买,提供了一个账号,要求战女士在支付宝网站内创建一个担保交易进行付款。战女士以前没碰到过这种需求,但为了做成这笔生意,还是同意了。

支付宝页面显示,“Car1971”提供的账号属于一个昵称为“神秘的猪”,真实姓名为刘某的人。交易创建后,该账号向支付宝打了款,支付宝也通知战女士发货。不过,“car1971”说,支付宝页面上留的地址有变动,并通过聊天工具给战女士发了另一个发货地址。战女士向“car1971”提供的“新地址”发货后,一直没见到付款的账号确认收货。再后来,付款的账号以没收到货为由申请退款。

战女士后来才知道,付款的账号根本不是“car1971”所有。付款账号所有人刘某称,他在某论坛上发布了羽绒服的求购信息,一个“卖家”通过某聊天工具找到他,表示自己有货而且价格优惠,并让刘某提供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以创建交易进行付款。由于是“担保交易”,刘某也没想到会出现问题。

就这样,买家付了款,卖家发了货,但货物最终到了居中周旋的骗子手中。支付宝方面表示,这种新的第三方欺诈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骗子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在线聊天工具与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后,引导买家付款给卖家,却让卖家发货给自己(即诈骗方),导致买家付款收不到货物,卖家发货收不到款项。

骗子的手法虽然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支付宝风险控制人员表示,只要买卖双方,尤其是卖家严格遵守支付宝的交易流程,这样的风险是完全可以被规避的。

据介绍,除了在各个购物网站接入支付接口外,支付宝网站内的“我要付款”、“我要收款”中也能提供站内的担保交易服务(以下简称“站内交易”),并被一些买卖双方所使用。在支付宝站内交易中,有专门的商品描述、付款原因或者备注等栏目供双方沟通交易关键信息,买家也可以在支付宝页面上给卖家留下发货地址,如果双方坚持关键信息的真实性,并且卖家严格按照支付宝页面上付款买家留下的发货地址发货,骗子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就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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