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删帖公司游走网路数据灰色地带

互联网 | 编辑: 李昌--见习 2009-06-25 12:0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负面信息删除业务介绍-2

丛林法则时代

“每一个商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品牌,企业和公司有这方面需求是正常的,但是它达到目的的手段,是合法还是非法,在传统领域是很容易界定的。而网络是新生事物,相应法律规则很少,处于丛林法则时代。大家就竭尽所能,也就出现了花钱就可以删帖的现象。”陈墨说。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陈际红律师认为,这与现有法律对于网络中隐私权、名誉权保护的缺失也存在一定关联,而网络从业公司自律规范性较差,往往是追逐利益,把合法经营放在一边。

“我主张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尽快出台网络信息法,明确哪些属于非法信息,哪些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中国问题学者胡星斗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目前都是管理部门随意删除帖子,关闭网站,这为网络监管部门的腐败创造了空间。

“专门做处理信息基本也就我们,我们公司的主要优势是有几个非常大的广告客户,每个月在各大媒体投个几千万,虽然这个钱不是给我们,但由我们来支配,钱多那当然好做事。”顾腾达一语道破“公关删帖”的实质。

程立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实际上网站也是要卖新闻的,删新闻的话对它并没有什么益处。这跟传统媒体也一样的,如记者想做某个选题,但涉及企业是该媒体的广告客户,就会出现广告部门和新闻部门的一个冲突。

“我们做的跟传统的公关是一样的,你也是做媒体的,其实媒体不就那么些潜规则吗,就说你要报道的话,不也会看这个报道对象是不是你们刊物的广告客户。”顾腾达反问道。

近年来,随着记者“封口费”等事件的频现,民众开始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了质疑,某些媒体在高举为社会公众监督不合理、不公正现象的同时,又为了利益而丧失了做媒体应有公正的立场,这或许是负面新闻删除得以存在的根源。

程立认为,新闻没放开,导致新闻特权存在,也就有了公关的可能,而这个公关不是正常的形象公关,是畸形的公关,钻特权的空子。

“新闻这一块没有明确的立法,新闻的传播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样的消息是不能报道的,这些规定没有,所以说这是一个灰色的地带。”陈际红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

探底网络公关

据记者调查,目前从事专业删除负面信息的公司以北京、广东居多,绝大多数都位于北京,仅网上能直接检索到的就有十几家。

除了直截了当的“就要删”、“专业删除”、“清负面”之类,“网络公关”、“SEO服务”、“品牌维护”等种种名义不一而足。

“我们都不想和315的网站合作了,他们不守信用,已经删掉的网页过几天一模一样的又发出来了,企业找我们麻烦,但钱已经给他们了。”一位从事营销公关人员的话则侧面折射出这个市场的混乱和无序状态。

有关调查表明,截止2008年底,全国搜索用户中有七成多的用户首选使用百度,谷歌则为16.6%。

搜索引擎的集中使信息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可能,而网上也存在一些以诚信或质量报道为名的网站,专门刊登企业的负面信息,并将此当做一种牟利的手段。

对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而言,每年几千数万元的公关支出并不算高,而动辄上万的“维护费用”,远超过单纯做信息、广告服务的营业收入。高额的利润使得诸如广告、营销策划、网络、科技各类公司都或明或暗地加入到这项业务的开辟中来。

一方面是作为买方市场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利益的直接驱动,在部门监管的缺失和立法缺位的背景下,这样一条产业链在近两三年得以形成。

陈墨说,企业找公关删帖的现象之所以存在,其实是传统危机公关方式在网络的延续和翻版,在传统危机公关中企业往往采用这样一种方式,宁肯少说话,也不要说错话;宁可反应慢,不反应,也不要反应错了。

危机公关专家王生升认为,一些企业对网络公关、危机公关的认识存在偏差,解决问题的路径存在问题,出现危机的第一反应不是澄清事实,而是想着如何掩 盖真相。其实很多舆论都是可以通过引导朝良性的方向发展,如果反应很慢,被动的等待,就会错过时机,消息出现以后想捂住盖住,只能是弄巧成拙。

2008年公关行业调查报告中指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网络公关和体验式营销是被公关公司所高度重视的两大业务领域。

蓝色光标、广通伟业等国内知名公关公司,在近几年陆续开辟数字媒体公关运作体系,为企业提供互联网舆论管理、BBS社区传播、博客营销、危机管理等多项服务。

与此同时,网络推手、网络打手、负面制造等诸种现象也随之出现。“网络公关”一时间成为恶意炒作、摆布舆论的代名词。

上海德勤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网络法律业务的商建刚律师指出,目前网络公关行为呈现出手段多样性、行为隐蔽性和人为操控性等特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 弥补了我们目前网络立法、执法、维权上的缺陷。但是如果运用的手段不合法、行为目的不正当,就涉嫌侵犯消费者和公民的知情权,甚至违法犯罪。

据中国国际公关协会的负责人透露,协会目前正在就中国网络公关市场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将于近期公布正式的结果。

该负责人还表示,届时将就哪些属于公关业务的范畴,哪些符合公关的职业操守等问题做出正面的回应。

“我觉得首先应承认网络公关有存在的价值,作为一个新生才两三年的行业,它有很多不合理、不合规则、不健康的东西存在,这也是事实。但对于网络公关,不仅要考虑拿棒子去打他不合理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如何指点、约束,让它健康的成长。”陈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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