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高官称Facebook存严重隐私问题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7-18 12:00:00转载

北京时间7月18日凌晨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加拿大隐私事务专员詹尼弗·斯托达特(Jennifer Stoddart)今天表示,Facebook“存在严重隐私问题”,需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例如限制与第三方共享数据。

斯托达特要求Facebook在30天内对其报告中列出的建议做出回应。

斯托达特今天向媒体表示,“Facebook必须对其网站进行改版,使之符合加拿大隐私法律要求”,Facebook对其报告非常重视,希望Facebook能遵守她提出的4条建议。Facebook目前反对这些建议。

Facebook用户高达2.5亿,其对用户个人资料的处理方式颇受外界关注。Facebook 7月1日表示,将简化隐私设置,采取措施消除外界的隐私担忧。Facebook发言人巴里·施尼特(Barry Schnitt)说,“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坚信目前的隐私保护政策是充分的,法院肯定会支持我们的主张。”

斯托达特有权向议会提交隐私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改变商业行为或赔偿造成的损失。

Facebook之前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公司将很快推出新功能,解决斯托达特担心的问题。斯托达特在报告中称,Facebook在加拿大有1200万用户。加拿大人口总数为3360万人。

Pitblado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隐私律师布莱恩·鲍曼(Brian Bowman)说,Facebook存在严重的隐私问题,用户对此非常担忧。在澳大利亚、欧盟等与加拿大有相似隐私法律的国家和地区,Facebook也可能存在这一问题。

第三方应用可访问用户档案

斯托达特在报告中指出,Facebook没有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第三方软件开发者不能随意访问用户档案。根据Facebook的政策,即使账户被删除后,其仍然可以保存用户档案,这与加拿大隐私法律相抵触。根据加拿大法律,企业只能出于“恰当目的”存储用户资料。

斯托达特否认了一项投诉内容,即Facebook声称是社交网站,而没有提及广告和第三方应用等服务,涉嫌误导用户。

助理专员伊丽莎白·德纳姆(Elizabeth Denham)在报告中称,“社交网站、用户和隐私保护机关刚刚开始联手制定网络社交方面的规章制度,我们对Facebook的调查将有助于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

渥太华大学法学院一家互联网政策机构2008年5月投诉了Facebook。该机构代理主任大卫·费沃(David Fewer)说,结果表明投诉“基本属实”,MySpace和Twitter等社交网站可能也必须调整隐私政策。(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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