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ad身陷商标门
事件概述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苹果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该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苹果不服深圳中院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iPad商标权一案终审将于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事件起因
2000年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当时苹果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台湾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事件回放
2000年 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 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深圳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6年 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
2009年 12月13日,英国IP公司和台湾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
2010年 4月7日,苹果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被中国商标局驳回。同月苹果在深圳起诉唯冠深圳公司,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
2011年 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随后苹果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媒体报道称将在本月29日开庭。
2012年 2月7日,唯冠深圳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发布苹果iPad禁售令。
2月10日,唯冠深圳起诉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苹果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禁售令。国内多地区工商局接到相关律师函,开始调查侵权iPad 2。
2月14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石家庄市工商部门于2月9日对辖区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已查扣苹果iPad 45台。
2月15日,苹果主动通知亚马逊等电子商务网站下架所有iPad产品。
如今,苹果IPAD商标权的争夺焦点就在于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这两个唯冠能否被视为一体?苹果方面认为,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行为。因此,苹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这两个商标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商标转让合同系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从而驳回了苹果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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