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与支付密码助力个人支票发展

互联网 | 编辑: 吴杰平 2007-07-18 16:00:00转载-投稿

2007年5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通知》,在这个通知里面,人民银行再一次提到了要大力推广个人支票。

随着个人消费的交易范围、交易半径的不断延伸以及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交易笔数、交易金额的迅速增大,现金交易已带来诸多不便,也增大了银行体系的负荷。试想一下,现在无论是买车,买房,甚至是购买大件的家具,都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或者携带银行卡去银行办理转帐手续,实际上是非常不方便也是有一定的危险的。

其实支票作为继现金,银行卡之后的第三种结算方式有着诸多的优点。首先,支票交易都是有交易记录的,因为用支票意味着钱从银行一个账户上转到另一个账户,所以丢失的时候可以立刻挂失,同时即使钱在挂失之前被支取,也可以查到资金的去向。其次个人支票与银行卡相比优势主要体现在大额支付和使用安全上。银行卡的确具有网上划拨、更节省时间的优势,但银行卡储存的信息在消费时可能会被别人盗取,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银行卡信息被窃取的案件发人深省。而且目前银行卡的消费额度会有一定的限制,个人支票相对更安全、更方便于大额资金的流动。同时支票和银行卡比较,支票交易成本(手续费)低,使用银行卡的时候商家要负担一部分费用,持卡者本人跨行使用时还要承担这一块额外的费用,支票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收支票的时候都是统一标准,只收工本费,手续费就没有了,商家也不用承担这部分费用。此外,支票不受硬件条件的限制,没有银行卡消磁或者自动取款机不工作的顾虑。同时支票还可以具有可邮寄、可背书转让等支付卡所不具备的特点。

因此,与信用卡相比,个人支票相对更安全、更方便大额买卖,两者在未来谁更占优势还很难判断;从国外经验看,对支票的需要可能甚于对支付卡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70%的交易活动通过支票方式,余下的30%通过现金和各种支付卡等。如果国内银行机构开发出面向全社会的成熟的支付服务,那么不仅国内客户基础不大会受到外资银行侵蚀,而且还可以强有力地吸引外资企业客户。

银行业内人土普遍认为,作为现金、银行卡之外的第三种金融结算支付方式,推出个人支票业务将是国内银行业加快与国际接轨、推进金融创新的举措,同时也将给用户提供更多的支付选择。

虽然个人支票有着诸多的优点,但是在实际的推广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喜人的成效。早在1986年,人民银行就已经开始在一些城市开始试点个人支票业务,但是由于需求原因,停顿了一段时间。在1995年,人民银行又一次在各个城市进行试点,但是事隔将近21年的今天,早就具有法律地位的个人支票仍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实际上,个人支票存在的诸多问题是个人支票不能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

目前,有限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复杂的交易方式是支票不能得以推广的结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个人支票其实是个人信用的标志。在国外一些地区,支票被个人用作是日常的支付方式,无论是购买大件货物还是简简单单的一顿晚餐,都使用支票作为支付手段。由于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使得收款方不必等到款到就可以完成结算。但是目前在国内,由于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使得收款单位为了保障支票交易的安全,必须确认支票有效完成银行结算后,才可以完成交易。在我国目前的银行支付结算方式下,支票交易通常要2~3天才可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消费者使用支票结帐的时候,不能马上提取货物,要等2~3天之后才可以提取货物。购买商品还好说,只是多跑一趟而已,但是要是就餐使用支票的话怎么办呢?难道消费者在吃饭之后要在餐厅等2~3天再出去?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现在根本没有人在意是不是有电话费没有交,信用卡消费之后也不关心什么时候还。但是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一个人会因为拖欠10块电话费而影响到自己的饭碗。用这样的比喻来形容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是一点也不夸张的。

“经济身份证”悄然启动
在2004年初人民银行加快了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2004年12月中旬实现15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7个城市的试运行。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6月底,16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8月底,115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经过一年的试运行,2006年1月正式运行。该系统主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个人的基本信息、开立结算账户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信用卡、担保等信贷信息,并将个人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的这些信息汇集到其身份证号下。截至2005年底,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其余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收录的个人贷款余额为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信贷余额的97.5%。

专家认为,这表明有“经济身份证”之称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在我国已经悄然启动。

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是目前从经济角度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现在个人与银行打交道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数据库通过各商业银行总行间联网,总行跟各行所有分支机构联网,这样一下子迅速铺开,覆盖全国。现在如果有人借了钱赖账的话,银行能够做到不管在哪里赖账的,全国各个银行都知道。

可见,目前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楚剧规模,目前除了与银行的信贷关系可以查询,连手机欠费也已经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再不久的将来,更多的个人信用信息如水电,媒气,取暖等各种费用的缴纳情况也将列入征信系统。虽然不能用“计日可待”来形容目前信用体系的建设情况,但是可以预见的是个人征信系统将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约束作用。

当个人信用能够成为商业交易的一个基本交易准则的时候,个人支票伴随这自己的优势,自然能够独当一面成为另一种主流支付形式。

在征信体系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支付密码”保障支付安全
虽然个人信用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但是面对现有的不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个人支票的发展仍然不容乐观。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使用支票作为支付手段,仍然摆脱不了“款到发货”的问题。同时支票作为银行票据,在交易过程中仍然面临着空头支票,印鉴仿造等问题,那么这些问题是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呢?

其实为了解决支票使用的问题,人民银行早就提出了“支付密码”的概念,同时也已经制定了支付密码的相关规范。那么什么是支付密码呢?支付密码也称为变码印鉴,其基本原理是:出票时,企业客户在专用的支付密码器上,输入金额、账号、票号、日期等信息,计算出一组16位数码,填写在票据上作为出票依据。由于支付密码是根据票据上的各个关键因素和高强度的加密算法计算而来,不仅每张支票支付密码都不同,且任何对票据的窜改都会导致支付密码不正确,银行就会拒绝支付,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用户和银行的资金安全。由于支付密码的高安全性,使得银行在确认支付密码之后就可以立刻付款,从而实现了资金的实时到帐。另外,使用支付密码的话还可以实现“圈存”的目的,可谓一举多得。

也就是说,如果使用了支付密码,那么,只要支票的支付密码核算正确,就意味着这张支票是有效的,而且可以立刻完成支付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收款人可以立刻确认支票的有效性,付款人也可以不用等几天的时间,而是可以立刻提取货物,从这一点来说,支付密码可以极大的促进资金的流通速度。同时由于支付密码是只有开票人可以计算了,也就是说,如果支票丢失了,甚至可以不用着急,因为如果没有支付密码的话,银行是不会予以结算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支付密码也极大的保障了开票人的资金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在浙江宁波,江苏南通、常州、苏州、山东青岛、黑龙江的牡丹江等多个城市推广了支付密码技术,以宁波为例,目前在宁波支付密码已经成为了一个企业信用的标志,如果那个企业没有办理支付密码业务,其他的企业是不会与之交易的。

由此可见,在信用制度尚在发展中的中国,支付密码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辅助征信系统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也能够辅助个人支票的广泛应用。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支付密码还没有完全的被引入到个人支票的业务中去,现在主要应用仍然集中在对公业务方面。但是,一旦支付密码成功引入到个人支票,这种高安全性的技术将会成为个人支票广泛发展最好的“催化剂”和“防火墙”。

“个人支票”前景广阔
随着全国票据影像系统在6月底的全面推广,支票已真正意义的走向全国。随着支票在全国的通用,使用支票的人会越来越多,尤其是对于大额支付的用户,支票业务更将成为其首选。目前各个银行对于支票全国流通之后个人支票的发展都报以乐观的态度,他们认为,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个人支票业务发展前景广阔。

个人支票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支付效率,增加支付质量,是社会进步和技术进步的产物。从国外个人支票的发展历程来看,中国在不远的将来大力发展个人支票将是可期待的事情。到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使用不同银行的个人支票,不用随身携带那么多的现金,并且很方便地从事消费和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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