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强调手机电视归属权须纳入媒体管理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8-21 13:17:00转载

8月21日上午,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出席“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科技发展论坛”的主题报告中强调,移动多媒体广播(俗称手机电视)属于新媒体业务,中央已经明确要求由广电主导,产业运作,加快发展,并纳入媒体管理。

这是今年广电总局首次高调强调手机电视业务归属权的问题。

按照规定,国内包括IPTV和手机电视在内的业务必须由广电总局批准颁发牌照后才能够运营。不过电信运营商则对此颇有微词,目前运营商主要通过与有线运营商(如上海文广)合作的方式来获取提供相关业务的运营资质。

张海涛在会上强调了三点,第一,移动多媒体广播属于新媒体业务,新媒体要纳入媒体管理,由广电产业运作,同时要加强管理,这是中办国办16号文件非常明确的。

第二,移动多媒体广播可以满足流动人群的需求,实现全国漫游统一标准,全国漫游,它将填补广播电视服务的一个空白,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媒体产业。

第三,移动多媒体广播承担着传播先进文化的任务,首先要整合中央和地方现有的主要力量,保证公益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节目内容以及资讯信息服务,保证移动人群个性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就是任何新媒体,媒体有一个基本的属性,就是它的公益性,不论传统媒体,不论新媒体,这个公益性是媒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据悉,目前提供手机电视业务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电信运营商的移动网络,特别是全球在正加速建设的3G网络,通过增加MBMS组播功能的方式提供手机电视节目的播放支持;另外一种就是基于广电网络的通道,主要包括欧洲的DVB-H、韩系的DMB及中国的CMMB等标准;再有就是基于卫星传输的业务支持。(海天)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