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人均消费超千元 网络能否成零售业主流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2-19 10:18: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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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艾瑞咨询和淘宝网的联合调研,2007年全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总成交额达到594亿元,2006年为312亿元,增长90.4%。2.1亿网民中有5500万网络购物人群,人均消费达到1080元。

去年初,淘宝网公布2006年交易额突破169亿元,这一数字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在华的全年营业额。本版以《耀眼数字的背后———3000万“淘民”击败沃尔玛?》为题,剖析网络购物迅速兴起的现象,也对网络购物平台的赢利能力和统计方式进行了冷思考。一年之间,网购市场扩容近一倍,确实令人振奋,而有关无数细小网商的联合———蚂蚁群,与传统大型商业———大象,两者之间的争论,仍在继续。

主流还是非主流

艾瑞报告的结论是,网购已经成为社会主流消费的方式之一。按照最近几年的年均增速和网络购物的几何式增长,最晚到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有望突破1万亿元大关,届时网络购物市场将占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的份额。

蚁派———网购商品类别的变化显示,网购已经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们不是买大宗商品、买商店里很难找的商品时才想到网络,而是“柴米油盐”全可交由网络代办。资料显示,日常生活用品在网络销售中的比重已经接近30%;而在2006年底,这一数字仅约10%。淘宝网统计,去年,服饰类商品在销售额排行榜上的位置从前年第3位升至第1位,居家日用品从前年第8位上升至第4位,母婴用品、充值卡、电玩卡通、家用电器等类商品的升幅也比较明显;而笔记本电脑、相机、摄像机、手机、PC及配件类的商品虽然也保持了相当大的销售量,但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排位下降。

更令网商们激动的则是人均消费稳步增长这一趋势,2005年594元、2006年724元、2007年1080元。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4140元,也就是说,网购一族在网上花的钱已经占到其平均可支配收入的7.64%。两组数字构成了这样一个事实:网购的粘性越来越大。网商们相信,只要你有过一次愉快而方便的网上购物经历,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第三次。

象派———前景描述得再美妙,事实是目前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64%。几何式增长是在基数小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可能始终维持下去。网民中已有1/4成为网购族,须知网民并不是都有稳定的上网设备,通过网吧上网的人,是否会持续网购?网购的诚信、服务、质量、纳税等等问题,也依然横亘在产业发展的前方。

594亿有没有意义

对于网商来说,这确实是一组鼓舞人心的数字:对传统零售业来说,达到500亿元规模,国美花了19年,而网络零售只花了9年;联华超市全国3913家门店2006年总成交额为440亿元;2003年成立的淘宝2007年交易量达到438亿元,沃尔玛年销售额突破400亿美元大关花费29年。排除那些复杂的汇率和货币实际购买力问题不谈,1991年美国人均收入是27000美元,2007年中国城镇人均可支配的收入14140元人民币,假定1美元与1元人民币等价,意味着中国人拿着美国人一半的收入,花在淘宝上的钱却和美国人花在沃尔玛上的一样多。

调查显示,每天有近900万人上淘宝“逛街”。而据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的调查,像沃尔玛、家乐福这种大型大卖场,一个门店一天的平均客流量低于1.5万人。淘宝网这样换算,其网站一天客流量相当于近600个大卖场的客流量,而截至2006年底,沃尔玛、家乐福等11家外资零售商经营的大型超市不过56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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