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人均消费超千元 网络能否成零售业主流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2-19 10:18: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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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淘宝网的服装类商品销售额超过了北京市所有亿元大卖场销售额的总和;淘宝网的母婴用品频道是中国最大的母婴用品卖场;手机频道销售额逼近全国手机连锁卖场冠军迪信通;话费充值卡的销售额接近2007年上半年中国联通的净利润。

蚁派———网络零售正以7倍以上的速度追赶和超越传统零售!

象派———不管网购的总量达到怎样的数额,对于淘宝这样的免费平台来说,即便通过上市或其他途径圈到了钱,但在淘宝时刻发生的一笔笔交易中,平台本身并不能获得真金白银的实际利润,相反,还要赔钱搞好服务。收费的这道坎,你以为做到最大就跨得过去吗?单纯从这个角度看,淘宝的生意做得越大,就赔得越多,594亿只是个美好的数字罢了。

小的美还是大的美

淘宝等网络平台是蚁穴,不如让它们隐去,换成网商蚂蚁群作为主体,来与大象PK。蚁穴能挣多少显然是次要的,只要蚂蚁群能健康快速发展,蚁穴才有活力有未来。

象派———规模化、集约化产生效应。看看零售业的发展历史,最早出现的是杂货店,后来,一部分杂货店走向专业化经营,只销售一种或少数几种商品,变成专业店。另一小部分杂货店主通过资本积累,经营商品种类越来越丰富,演变成了百货公司。百货公司只占零售企业总数量不到1%的比例,却几乎占了10%的零售总额。顺着更大规模、更低价格的路线往下走,又出现了超级市场形态,抢了百货公司风头;再接下来是像沃尔玛这样的量贩店占据零售业垄断位置。大的才是美的。

蚁派———到了互联网时代,蚂蚁可以战胜大象。

网上开店和网下开店有着同样的起源杂货店。最早开网店的人大多是出于好奇,把自己不用的东西放到网上卖。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这些人发现开网店也可以赚钱,于是开始考虑如何赚更多,他们会在网上专门经营某一系列或有限几个系列商品,成了“专业店”。由于互联网没有地理距离的分割,这些店聚集在一起就变成一个天然的“百货公司”。但网店并不会走“百货公司-超级市场-沃尔玛”这条成长为一头大象的道路。因为互联网不需要以集中采购获得低价优势的模式。互联网的特点是“小才是美”的。虽然网上小店主从单个看都势单力薄,不可能和沃尔玛较量,但是他们发挥自己的关系网和特长,或者能拿到比沃尔玛集中采购更低的价格,或者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毕竟沃尔玛只是一家公司,它不可能了解所有品类的商品,尤其是非常细分的品类,很多销量小的商品是不被沃尔玛纳入采购范围的。更重要的是,沃尔玛方式在获得低价提供大量标准化产品的竞争优势时,必然有一个劣势———放弃个性化服务。沃尔玛虽然也要求店员对顾客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但店员永远不可能像店主那样了解自己卖的东西。

大象把生意当作生意,蚂蚁把生意当作生命的一部分。蚂蚁聚集在一起发挥的能量是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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