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冲击金融秩序? 腾讯为Q币下定义

互联网 | 编辑: 江海明 2006-11-05 00:0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腾讯:Q币非虚拟货币

       短短几年时间,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等“虚拟货币”已经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里扮演上了“货币”的角色。互联网上虚拟的东西很多,虚拟游戏、虚拟人物、虚拟房屋,甚至是虚拟的感情,不过“货币”这个东西着实有些特殊。

       11月1日有媒体报道,学者杨涛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发表文章称,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而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可无限发行,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泛滥后果不堪设想”。

       腾讯的Q币因腾讯的市场占有率在这场争论中成为焦点。腾讯公关部助理总经理宋旸今天对CNET记者表示,Q币不是虚拟货币,所以Q币不会冲击人民币。

腾讯:Q币非虚拟货币

       宋旸认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虚拟货币。他说:“Q币是腾讯公司为便利广大用户推出的用于购买相关增值服务的支付渠道,它使用范围局限于腾讯公司业务范围,在不同企业主体之间是不能交换的,不具一般等价物性质。因此,Q币并非所谓‘虚拟货币’。”

       深圳脑库经济学专家郑磊也曾表示,目前学界也尚无对虚拟货币的准确定义。不过学者杨涛在文中对Q币作了解释,他认为,所谓Q币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一种可以在腾讯网站统一支付的虚拟货币,通过银行、手机、固定电话,甚至在网吧、报亭就可以进行充值。1元人民币可以买1个Q币,用户可以通过Q币使用相关增值服务,用来购买腾讯公司通过网站、客户端等方式提供的等值服务,比如说购买QQ秀商城中的商品,购买QQ家园商城中的商品,支付会员包月服务费用等等,也可以用来兑换游戏币在QQ游戏大厅中使用,但并非任何代币票券。

       不过杨涛认为,事实上,现在Q币已经超出腾讯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正在逐步成为网上的一种交易工具。他在文中提到:“QQ的普及性和Q币的小面值使Q币逐渐成为一种可以在各网络游戏之间流通的等价物,而在虚拟的世界中,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货币”的价值,该货币就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现在QQ使用人数有数千万,已经具有这个认同的基础。Q币便开始具有了一般等价物性质,成为一种虚拟货币。”腾讯方对此并不同意,宋旸说:“比如我们的Q币不可以玩大话西游,也不可以玩魔兽世界,不同游戏使用不同点卡。”

       宋旸继而强调Q币并非货币,他认为Q币只是一种商品,并不具有搅动货币市场的能力。他说:“虚拟货币应该具有回兑功能,而Q币不能实现除腾讯以外的其他主体间的交换功能,并且腾讯禁止Q币回兑人民币,所以Q币不是虚拟货币。获得Q币的前提是需要支付人民币,既然人民币等真实货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那么Q币的发行量必然是有限的,而不是可以无限发行的。

       腾讯认为,Q币只有经销售途径,用户支付人民币后,才具有消费价值,而不是腾讯可以随意发行的。此外,腾讯的业务有限而决定Q币销售量是有限的。由此,认为腾讯可以无限发行Q币,足以冲击人民币的观点是错误的。

       “对于参与到网络消费的网民来讲,Q币只是商品的一种,类似于游戏点卡或者手机充值卡。”,宋旸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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