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软件产业新政策要挠到痒处

互联网 | 编辑: 江海明 2007-01-19 14:00:00转载

软件开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智力活动,而中国人又是世界上公认的最聪明的几个民族之一,软件开发本来应该是国人大显身手的领域,然而到现在做得还不够好,还比不上一些小国家,太伤自尊了。

相关政府部门为了促进中国软件业的快速兴起,曾颁布了一系列的试行草案与条例,但几年过去了,中国软件业在国际上的地位仍然没有太大的起色。07年年初,信息产业部与科学技术部接连推出促进中国软件业快速发展的一些条例及建议。

信产部近日正式宣布,《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初步完成条文的起草工作,《条例》将软件产业列为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意在促进全社会对软件产业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凝聚产业相关要素,整合各类资源,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做大、做强。中国科学技术部提出的战略性思想与此差不多!

新《条例》到底新在何处,目前只能从媒体得到有限的信息,不敢妄加评论新《条例》。但考虑到类似的针对国内软件行业的东西不是第一次出现,可中国软件业发展现状仍然令人遗憾,就不敢对新《条例》抱有太大的希望。

目前在中国软件行业做得比较成功的,网易与腾讯都能数得上,这两者的成功极具偶然性与幸运性,可以说它们的成功是歪打正着。据说,腾讯当初的开发的QQ(当初不是这个名字)由于卖价太高导致无人问津,马化南无奈之下自己运营的;而网易开发的游戏也是因为害怕被盗版才实施网络运营的,结果两者借助网络,发展壮大起来。反过来想一想,如果两者不采取网络模式运营呢?会不会很有可能被盗版弄得倒闭了?

回头看看网易与腾讯的成功,不能不说它们的成功源自于不可明说的幸运,就象中了头彩一样可遇不可求,其成功模式因为得不到政策的保证,不具可复制性。

另外,软件从其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创新活动,因此提到软件产业的发展,相关部门都要大书特书要鼓励创新,可是事实告诉我们仅仅鼓励创新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到如何保护创新,刘旭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由原瑞星杀毒软件研发人员刘旭领头开发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完全体现“主动防御”思想,成功实现单机版主动防御计算机未知病毒。这是由中国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从根本上防止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产品,多家媒体与专业机构都对此款产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可就是这样一款由国内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科技含量很高的软件自研制成功一年多来,一直遭受着令人不可思议的刁难,产品很长时间以来迟迟无法上市,且面临夭折的绝境,最后刘旭不得不面对媒体诉苦。

最后,希望政策层面提出的惠利措施覆盖面尽可能大,不能只有部分知名企业受利,要让更多的中小软件企业得到政策的惠顾。从美国软件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整个软件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些中小软件企业的支撑。美国微软为何变得如此庞大?就是因为当它需要扩张时,有一些中小企业会提供它所需要的技术与产品。

中国同样如此,如果没有一大批中小软件业作为后勤保障力量,为中国软件业输血供氧,中国软件业很难有所突破。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软件水平,就看它有没有几个世界级的知名软件公司在那儿撑着,中国至今缺少这个一个标志性公司,很多的中小软件企业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不能充当其后备军是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政策层面的东西还象过去一样太“宏观”的话,不能解决软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如盗版,就会脱离基层华而不实,原来软件业发展壮大的瓶颈依然会存在,软件业要想一飞冲天仍然如过去一样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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