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前来兑奖的用户将公主坟移动营业厅挤得水泄不通
截自北京移动网站
去年年底,北京移动推出“买神州行充值卡送公交一卡通或汽油票”的优惠促销活动。按照当时承诺,“兑奖”截止日期是今年2月17日,然而,由于公交一卡通供不应求,“兑奖”日期一拖再拖——
好事:买充值卡送公交一卡通或汽油票
2006年12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移动”)推出一个针对手机神州行用户的优惠活动:买充值卡送公交一卡通或汽油票。这是记者在网上搜索到的当时的活动方案:
客户范围:北京的标准神州行客户和神州行畅听卡客户,不含旅通卡、神州行大众卡客户
活动方案:客户在12月份累计充值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即可从次月10日开始获赠相应档次的公交IC卡或者加油卡……
具体方案如下:
(1)充值金额300元(含)~500元:赠送价值150元的公交IC卡或者加油卡
(2)充值金额500元(含)~1000元:赠送价值250元的公交IC卡或者加油卡
(3)充值金额1000元(含)~2000元:赠送价值500元的公交IC卡或者加油卡
(4)充值金额2000元(含)以上:赠送价值1000元的公交IC卡或者加油卡
领卡时间:2007年1月8日~2月17日
领卡地点:北京市各主营业厅及指定代销渠道
虽说电视广告里,演员葛优信誓旦旦:“神州行,听说将近两亿人。
神州行,我看行。”但现实却是,用神州行卡的,大多是收入不高的低端用户。对收入不高的他们来说,赠送公交一卡通或汽油票,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既然早晚要充值,何不趁有优惠多充点在手机里留着?”一位用户的说法很有代表性。
一时间,移动公司的营业厅里、公共报刊亭前,人们争相购买,“那段时间,神州行充值卡卖疯了,我周围的朋友,没见一个不充的。”一位用户说。
第二页麻烦:卡不够发,“兑奖”日期一拖再拖
先说一下:后文将提到,得到一卡通或汽油票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赋予用户的权利,和严格意义上的“兑奖”有区别。用加上引号的“兑奖”,只是为了表述上更形象、更方便。
多少“银子”进了北京移动的腰包?出于好奇,人们当然想知道,不过,如果这算商业秘密,不知道也无妨。作为用户,他们更关心:北京移动承诺的公交一卡通或汽油票何时能攥在我们手中?
促销公告里写的是“领卡时间:2007年1月8日~2月17日”。然而,从1月8号开始,由于一卡通和汽油票的数量太少,不够发,大清早移动营业厅门前排起的数十米领卡长队,很快成了北京街头一景,悻悻而归也成了多数人的“命运”。排几天队都领不到卡的“倒霉蛋”也不少,一位用户,起早排了8次队,仍然没有领到卡,“早知道领张卡这么难,不要算了。”一时间怨声载道。
于是,“兑奖”日期一再被后延:先是推到2月25日,接着延期到3月20日。会不会接着往后延?难说。
为了方便用户,北京移动开通电话“领奖”,方法是:用手机拨打10086客户服务电话,进入人工服务系统,把自己身份证号码留给接线员,就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得到一卡通或汽油票。
2月9日,在数次拨打电话,每次都由于线路忙而被告知“无法转入人工服务”之后,记者终于“挤”进去了。接线员只记下记者身份证号,至于地址,说“邮局会和您联系,用快递把汽油票给您”。截止到发稿,5天多时间过去,记者仍然没有接到邮局的电话。
据2月5日北京电视台报道,“已经预定了通过邮寄得到公交IC卡的用户,将至少错后一个月后才能收到。”
担心:会不会有人拿不到“奖品”
北京移动手里没这么多卡,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出来,所以,无论用户是否愿意,“延迟交货”已经是不可更改的现实。“延迟交货”怎么处理,北京移动该担何责,容后详说。先说我的担心:会有用户最终拿不到他们应得的东西吗?
让多数人拿不到,一旦激起众怒吃不了兜着走,北京移动断然不敢。不过,再发上一段时间,等多数人拿到之后,会不会有一天,北京移动规定一个截止日期,要求都在这个期限内“兑奖”,过了这个时间概不受理?这个时候,如果你没拿到,人家就可以反过来“埋怨”你:“谁让你不及时行使权利?”
是该有个“截止日期”,否则,如果两年后再有用户拿着现在的充值卡跟北京移动要一卡通或汽油票,也麻烦。但是,“截止”到什么时候才合适、才合理,却有讲究。因为目前领取太过“艰难”,领奖电话太难打进去,周围已经有朋友流露出“索性不要这破卡”的念头。这是气话,放弃并非他们的真实想法,如果哪天领取方便了,不用排大长队了,他们还是会去领的。所以,考虑到目前出现的问题,北京移动应该尽可能让“截止日期”晚一点,把领取的“战线”拉长一些,这样才能保证用户实现自己的权利。
第三页问责:迟延交货,北京移动该当何责
一次次大清早起来去排队,一次次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用户付出了时间、交通费和“浪费感情”的多重代价。然而,该付出代价的,应该是他们吗?
和“亲自领奖”相比较,通过邮寄的方式得到一卡通或者汽油票,付出的代价相对较小,但也不是没有。拨打10086是免费的,但由于手机双向收费,如果用户没有开通“多少钱接听多少分钟”的业务,或者虽然办了但已经超出接听时间,那么,接听邮局问询地址的电话、接听快递公司“货到了”的电话,都是要支付话费的。这笔钱或许不多,但哪怕再少,对用户来说,这笔钱都是本不该支付的“额外支出”。
从法律上讲,“你买充值卡,我给你一卡通或者汽油票”是移动公司向不特定多数用户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而用户购买充值卡并充值的行为,则是承诺。一经用户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得到一卡通或者汽油票,就不是谁对他的恩赐,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赋予他的权利。
同时,按照依法成立的合同,用户的权利不仅是得到一卡通或者汽油票,也包括按照北京移动承诺的时间及时得到一卡通或者汽油票。当初北京移动在“要约”中承诺最迟2月17日“交货”,现在拖到3月,最后还不知道拖到哪天,北京移动违约显而易见——违约的移动承担责任,是法律的要求。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北京移动并没有为自己设定,但他没有为自己设定,并不意味着他不应该承担。个人以为,以一卡通或汽油票价格为标准,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较为公平。
对那些一趟一趟跑移动,一次次败兴而归的用户来说,如果他们以时间、交通费付出为由起诉北京移动,要求后者承担赔偿责任,也未必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过,经济赔偿是以后的事儿,我以为,就北京移动而言,眼下当紧的是就交货日期一再后延及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不便,作出真诚的道歉。遗憾的是,除了一次次推迟“兑奖”日期,我们没听到北京移动哪怕只言片语的道歉。
也听有人为北京移动抱不平:“又不是人家不想发卡,而是一时生产不出这么多卡,这该算不可抗力。”如果算不可抗力,北京移动迟延交货的责任自可免除,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卡,能算不可抗力吗?
现实中,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府颁布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游行等等。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这样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一时拿不出那么多卡”能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它就是不可抗力,否则就不是。
先看“不可预见”。可能卖出多少充值卡,可能需要多少一卡通和汽油票,或许不能预测完全准确,但“八九不离十”该是企业基本功吧?况且,充值卡销售持续了一个月,根据充值卡销量及时做出一卡通制作进度的调整,也是北京移动必须作的反应。目前一卡通如此离谱地供不应求,岂是可以用“不能预见”来搪塞的?
至于“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在事件发生以后,已尽到最大的努力,仍不能克服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使合同得以履行。北京移动为此作了怎样的“最大的努力”,至少用户没有看到。
一卡通不够发,原因只有一点:北京移动没有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跟不可抗力沾不上边。
编后:
优惠促销活动,可以让商家产品销量大幅度增加,让用户得到实惠,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双赢”销售模式。春节快到了,这种促销方式还会被商家不断采用。
然而,北京移动目前面临的尴尬,却带给我们这样的反思:企业选择怎样的促销方式,才是负责任的选择?
如此多的用户一次一次排地长队,一趟一趟地跑移动营业厅,没完没了地拨打电话“领奖”,不管最后为此买单的是北京移动还是用户个人,对社会而言都是巨大的浪费,因为所有这些付出,都是不创造任何财富的“无用功”。说得严重一些,这是“劳民伤财”,和国家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任何一家负责任的企业,都应该牢记北京移动的教训,在选择促销模式的时,避免作出哪怕是可能导致这种结果的选择。(作者: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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