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个税申报可在网上进行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7-02-21 16:00:00转载

 时报讯(记者 李杉 地税宣) 记者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广州市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系统,安坐家中即可完成自行申报手续。据市地税局介绍,省地税局在1月中旬已开通个税网上申报软件,纳税人可直接登陆省地税局网站www.gdltax.gov.cn/wsgs,或通过广州地税网站 www.gzds.gov.cn的“个税自行申报专栏”进行网上申报。

  首次申报需修改个人密码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个税自行申报即将踏入最后一个月期限,为避免上门申报人员过多而造成拥挤,建议符合条件但仍未申报的纳税人尽量选择网上申报系统。若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出于网络安全考虑,网上申报实行密码设置规则,纳税人需凭密码才能进行网上申报,且必需在首次申报时修改个人的密码。曾经向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过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包括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明细信息的,可直接使用网报系统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初始密码:一是其所任职或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通过登陆网报系统,在“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界面查询导出并向个人派发。二是该纳税个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材料到其主管地税机关,由税务人员通过大集中核心系统中的“查询修改个人网上密码”界面进行查询并告知。首次向地税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的,应先进行预登记和预申报。

  除了网上申报方式,纳税人还可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各区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在正常工作日均开设“个税自行申报”专窗由专人受理。市地税局表示,纳税人可自行选择最简便的方式办理申报。

  逾期不申报须负法律责任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地税部门通过税收征管系统和个税明细申报资料,以及有关信息平台,基本能够掌握全市高收入个人的纳税情况。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尽快申报办理个税自行申报手续,逾期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法规定,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2007年3月31日前)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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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对点服务满足自行申报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1月开展个税自行申报工作以来,全市各区地税部门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为企业和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提供网上申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委托申报等方式,所提供的纳税服务能够满足个税自行申报工作的要求。

  据统计,全市各区地税部门通过办税服务厅和部分邮政、银行网点派发了40多万份个税自行申报资料和10多万份纳税申报表,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和业务流程,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有关个税自行申报咨询7900多人次。

  近期,市地税局还要求各区地税部门派出税务人员直接到辖区内重点企业辅导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提供“点对点”服务,也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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