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的“彩号”业务遭监管质疑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3-21 18:11: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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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反应:是否助长违规?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个人用户如需开通“彩号”业务,只需要用主机拨打专用的客服电话即可,无须提供任何身份证明。有专家认为,这有可能会助长一些利用电话的非法骚扰和诈骗行为。

实际上,据公安机关的统计数据,过去几个月查获的所谓“异地消费”、“购买汽车退购置税”等形式的诈骗短信,在联系方式上多数留的是能够显示虚拟号码的“一号通”业务号码。管理较严的“一号通”尚且如此,同时可显示多个虚拟号码的“彩号”业务更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大量利用。

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认为,此业务由于本身是隐藏用户的真实电话号码,因此在申请时应当严格要求登记使用人的身份。当然,这一身份证明也是用户最隐秘的资料,需要建立安全客户档案机制。

只是,加强管理无疑也会加大运营商工作成本,成为另一个两难选择。

监管:码号使用是否合理?

更深层次看,我们可以发现,“彩号”业务所使用的多个号码是造成所有难题的核心。

根据2003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码号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电信主管部门审批时规定的码号结构、位长、用途、用户拨号方式和使用范围使用码号。码号使用者不得转让或出租码号,不得超范围或跨本地网使用码号,不得将码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未经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准,码号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码号用途。而且为了防止码号资源的浪费,从2005年起,有关部门开始向相关业务经营者征收码号使用费。

目前看来,“彩号”业务使用的多是一些电信增值业务的号段,增值业务平台从运营商那里获得一个接入码,但是这一增值业务代码却在事实上起到了混淆原有分配的电话号码的作用。破坏了码号使用者与号码之间的对应关系,违反了码号资源的管理原则。

实际上,这也是新业务造成新监管难题的一个典型案例。在更完善的码号资源管理体制出台之前,“彩号”的合理性都将受到置疑。在疑问解决之前,“彩号”始终会被蒙上一层灰色。

链接:两地彩号的“灰色”历程见证

从去年开始,各地运营商纷纷上马彩号业务,到现在为止,已经接近1年,我们可以通过两地运营商的彩号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观察其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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