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内公然实施抢劫 三歹徒被判重刑  

互联网 | 编辑: 2005-09-20 15:25:49

  重庆巫山县3名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时候看上了别人的钱财,竟然公开在网吧内实施抢劫,日前,3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今年5月30日下午4时左右,陈某(1987年生)、沈某(1987年生)、刚刚(化名,1989年生)邀约到位于巫山城广东路的某网吧上网。期间,沈某在上网过程中发现邻座的向某身上有钱,于是动了歹心,随后悄悄找到陈某和刚刚商议:将其钱“搞”过来,之后出去潇洒。

  3人一拍即合,于是靠近向某,随便找了个借口在网吧内对其进行殴打,其他上网的人吓得四处躲藏。之后,3人将向某身上的70元现金和一部摩托罗拉V730手机抢走,随即逃离现场。当天,巫山县公安机关将3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日前,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查明18岁的陈某和沈某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而16岁的刚刚才初中毕业。法院以抢劫罪依法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8000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7000元;判处刚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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