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深陷网络,无钱上网竟抢劫

互联网 | 编辑: 2005-12-27 15:35:34

  苦于上网无钱,便借口胳膊被碰一下,竟联手对人实施抢劫!随后,拿着抢得的现金17元及一部手机,7名都不到20岁的“网虫”若无其事地来到网吧,上了一次通宵夜市。昨日,管城警方抓获一个涉嫌抢劫团伙,张汪(化名)等7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

  抢走一部手机及17元钱

  11月26日21时许,张汪等7人走至老107国道十八里河镇转盘处六通加油站时,正好遇见步行回家的附近居民陈先生,张、陈的胳膊不小心碰了一下。稍后,张汪随即提议抢劫陈先生财物去上网,其余几人均表示同意。于是,7人很快回头追上陈先生,张汪则从身后先将陈先生摔倒在路边。当时,惊恐不定的陈先生大喊“救命”,但遭到了张汪、王坤(化名)等人拳打脚踢。随后,张汪、王坤两人从陈先生身上搜到手机一部,现金17元。整个事发过程中,张汪的同伙张蒙(化名)等4人按照分工,在附近分头放风。

  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紫荆山南路第二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此后,警方根据线索,迅速对辖区内的小工厂、小作坊展开了大规模清查,最终于12月20日下午,在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张汪、王坤、张蒙等7人全部抓获归案。对当夜合伙抢劫陈先生的事实,几个人都供认不讳。

  最小的嫌疑人才14岁

  办案民警了解到,该团伙共有7人,最大的张汪(汉族,小学文化,家住中牟县)19岁,最小的张蒙(汉族,初中文化,家住太康县)只有14岁,年龄都不到20岁。“我们都爱上网,抢了钱就去网吧上了夜市,也不知道是犯了罪……”昨日16时,记者在派出所审讯室见到犯罪嫌疑人张蒙时,他始终泪流满面,哭诉说不该一时冲动抢人钱财。

  “我一被抓住就后悔了,那天哭了一夜……”张蒙告诉记者,他初中毕业就到了郑州打工,吃了不少苦。他说,他最先在十八里河的一家食品厂上班,每月工资才500元,还得扣除每天的4块钱饭钱。就是后来换的工作,最高工资也都没超过500元,还得起早熬夜。后来认识张汪等几个人后,一有时间就一块儿泡网吧。

  经调查,几名犯罪嫌疑人抢得的手机系陈先生2004年3月份购买,购价1800元。目前,7人均已被警方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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