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 大学生网管盗窃网吧营业款

互联网 | 编辑: 2006-04-12 14:42:41

  一名大学生在武汉一网吧做网管期间,竟将手伸进自己网吧内的收银台,盗走营业款,记者昨日获悉,因该大学生犯盗窃罪,但因未满18岁又是在校学生,青山法院日前判决单处罚金2000元。

  马某今年17岁,南京某大学学生,他在武汉青山区工人村街珞珈网吧任网管,去年10月22日晚,他趁网吧收银员离开之机溜进吧台,盗得网吧营业款1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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