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报道文化部正酝酿放开网吧的审批,正是这则被证实为不准确的新闻让地下里进行的网吧许可证交易逐渐露出水面。
价格与网吧数量成反比
10日,记者在工商学院附近看到一则“转让网吧(带手续)”的广告,经过多种途径,记者联系到这个正在转让网吧的卖主。“四五十台赛扬
1.7G加17吋纯平显示器的电脑和正规莱山手续,最低20万,不砍价。”记者粗略算了一下,四十多台电脑价格大约在10万左右,而手续价格则在10万元左右。“现在莱山区手续都这个价,芝罘区网吧手续便宜,也就两三万吧,但是网吧获利不如莱山。开发区由于有正规手续的网吧很少,所以他们那边的买卖很好,上座率很高,但手续最贵,位置好的光手续就能卖到20万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两万。”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目前有正规网吧1027家,其中芝罘区网吧有244家,莱山区98家,而开发区只有30多家,看来许可证的价格与当地网吧的数量成反比。
那家正在转让的网吧的老板继续说:“我将许可证转让给你,网吧由你投资、经营、受益,但许可证法人代表一栏中填的仍是我的名字。要是文化部门来查,或者网吧需要同政府方面打交道,我会为你象征性地出面。”据记者了解,像这种真实转让网吧的行为并不鲜见。
许可证成稀缺资源
由于国务院2004年2月下发19号文件规定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后,原来工本费只有几十元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便洛阳纸贵。
倘若有人想通过正规途径加入网吧经营行列,惟一的选择便是加盟连锁店。据记者了解,我市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加盟连锁店,另外数万元的加盟费及每月不菲的管理费,又让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最为新兴的稀缺资源,许可证的转让便有了市场。据了解,像这种私下交易网吧许可证的行为不仅仅在上述几个区存在,在招远、牟平、龙口等地也有发生,少则一两万,多则十多万,真是应了物以稀为贵的道理。
非法转让许可证将被吊销
据了解,2002年11月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市文化局市场科科长陈华殿告诉记者,网吧交易不外乎以下几种,一种是经营不善,看到许可证还能卖点钱便动了转让的念头;一种是黑网吧,在越来越严厉的打击下,这些黑户急于想洗白自己,所以,高价买得一张网吧许可证,便是一条取得合法经营的捷径;还有一种是一些“倒爷”通过低价购进高价卖出来获利的行为。
对于上述许可证非法转让的行为,陈华殿说,一旦发现,转让者将被处以2~5倍于违法经营所得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吊销也是最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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