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阮先生到南宁市文化综合市场三楼的“新超人网吧”上网。他因内急冲向洗手间,未注意通道有一扇玻璃推拉门,一头撞上顿时头破血流。网吧老板以门上写有警示语为由,不愿承担责任。经工商部门协调后,网吧愿意支付医药费。
●事件回放
5月2日下午,阮生先与朋友到南宁市文化综合市场三楼“新超人网吧”上网。他是该网吧的会员,因此被安排到专供贵宾上网的隔间网室。正当阮先生玩游戏正酣时,忽感内急,起身就向洗手间小跑,没有注意通道中间一扇玻璃推拉门是半关的,一头撞上,导致面部和双手被碎玻璃划伤。
由于创伤面较大,医生对阮先生的伤口进行缝合处理。赶到医院的阮先生亲属,打电话给网吧老板,要求预先垫付医药费2000元,但当时网吧老板不在。无奈之下,阮先生的亲属自己先支付医药费900多元。接下来,医生交代阮先生每天要到医院换药,并且要注意保护伤口,以免留下后遗症。
当晚,阮先生亲属了解情况后认为,阮先生是在网吧上网受伤的。网吧老板未在玻璃推拉门上写警示语,因此,网吧要负全部责任。然而,网吧老板却说已写警示语了。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阮先生到南宁市工商局双生分局第四工商所申诉。
●工商协调
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阮先生申诉后,立即去网吧实地查验,并向网吧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在网吧内,工商所工作人员看到被撞碎的玻璃门已经重新装上玻璃,上面贴有“小心玻璃”的字样。网吧管理人员说,该扇玻璃门一直贴有警示标志。这与阮先生反映玻璃门上没有任何标志大相径庭。
在工商人员调查过程中,双方都拿不出玻璃推拉门是否有警示标志的证据。工商所工作人员本着以双方和解为目的,达成如下协议:网吧老板一次性支付阮先生医药费1000元、误工费800元共1800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