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去年,一般的消费者对于什么是手机增值服务,没有什么太明确的概念。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界定,除话音这项基础业务外,所有的数据业务都属于增值业务的范畴。简单地说,也就是手机的新功能。
“增值业务”带来的“增值烦恼”
钱币的另一面:“增值业务”带来的“增值烦恼”
有了“增值业务”,必然应付产生“增值烦恼”,譬如前一段时间媒体报道比较多的手机定位不保隐私的问题,就是一个例子。
事实上安全问题眼下依旧是消费者使用此功能的最大顾虑,但手机定位应用的不普及,还说明了市场应用潜力有待挖掘,在市场推广前期运营商对于手机定位服务的开发也不到位。
确实,凡事有利也会有弊,手机定位特点可以给人带来方便,也可能给人带来顾虑麻烦,如何消除人们顾虑以及避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确实是商家广泛发展手机定位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他的增值业务,麻烦与顾虑也是处处存在着的,尽管你到处可以看到运营商们为推广手机上网业务忙得不可开交的身影,一些整顿、规范SP的行为也连绵不断,譬如前不久,上海美通无线因违规群发WAPPush广告被中国移动罚了82万元作为协议违约金,搜狐也被中国移动暂停作为其多媒体信息服务供应商的资格。据统计,来自无线增值服务的用户投诉量已经达到了中国移动总投诉量的70%,无线增值业务市场的混乱程度已经到了非用重典不可的地步了。
消费者们的观念也是一个问题,譬如不少用户对手机上网业务望而却步,对运营商的一片苦心充耳不闻。就眼下来说,在中国移动的业务收入统计中,手机上网业务的份额仅占总量的3%。
当然,说到根本,资费昂贵是阻碍用户使用手机上网业务的首要原因。高昂的价格必然会将一些有意愿尝试新业务的人群排除在外,不利于业务的推广。
或许商家得免费来培育这块市场?譬如收费邮箱、电子商务不就这么发展起来的?但消费者真正感觉比较快速的,可能还是看得着的降低资费、提供足量多的免费体验内容这些东西吧。
看来,尽管在2005年手机增值服务有着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在它开拓市场时,消费者们的一些顾虑确实需要关注。要消除这些,单从技术层面解决,事实上还是不够的,有时还需要有法律的规范。有法可依,这是最有效的保护与约束,相信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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