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还记得发生在2006年底的、包括东芝、富士通、NEC在内的笔记本“静电门”事件吗?尽管后来这几个日系品牌都在其官方中文网站上发表了对此事件的公开道歉,但笔者还记得在“静电门”事件刚刚被曝光时某些品牌倨傲的态度,甚至在质检标准的细节上做文章。在刚刚过去的“
揭开扯皮的面纱! 笔记本的国标VS行规(1)
前言,从“静电门”事件到“笔记本用户维权”
大家是否还记得发生在2006年底的、包括东芝、富士通、NEC在内的笔记本“静电门”事件吗?尽管后来这几个日系品牌都在其官方中文网站上发表了对此事件的公开道歉,但笔者还记得在“静电门”事件刚刚被曝光时某些品牌倨傲的态度,甚至在质检标准的细节上做文章。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笔记本用户维权成为一个热门的词语。但如今在这些笔记本厂商,就连浙江省工商局的权威性质检报告都敢置若罔闻,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究竟有多少维权的胜算呢?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经11年了,但消费者仍处于弱势。
一,国家标准与行业“潜规则”:哪个才是权威?
如何购买称心如意的笔记本,如何能万无一失的确保售后服务,是每个笔记本用户都非常关心的事情。因此,我们也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一些“买本秘笈n个绝招”这类的指导性文章,大部分文章将主要矛头对准了被称为JS的经销商。的确,在购买笔记本的过程中,你会遇到很多JS,但是JS的根本目的,只是赚取更多的利润,可是有时候,产品本身出现了这个或那个问题,但是我们却投诉无门,无论国家的种种标准,还是企业的质量检测标准,都无法为我们提供种种保障,这种时候无疑才是最郁闷的。
很多时候,我们对于JS都是严防严堵,但是对于这些国家相关标准和业界的“潜规则”,我们却关注的不够多,很多时候,我们清楚JS常用的手段,但是我们对于业界的“潜规则”不甚了解,对于国家的标准更是一无所知,在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只能无奈的成为“弱势群体”。而广大厂商,更是大胆的利用国家标准的真空地带来打“擦边球”。比如说,在笔记本产品论坛曾经有网友投诉说自己的笔记本硬盘噪音很大,结果售后回复说该产品是严格按照国家噪音标准来检验的。可大概没有人会去耐心将20页的噪音标准国标文档读一遍,而该国标文档也无法从消费者的直观体验为出发点。国标的可读性差,也就导致了其标准和实际应用中间的鸿沟。尤其是某些国标已明显带有滞后性,这又给其本应权威的形象带来一定损害。
再回到文章前言里提到的“静电门”事件的例子。笔记本的防静电参数,是一个隐性但很重要的监测对象。由于其涉及到电气方面的专业性,大多数消费者根本不清楚这么一个参数究竟有何等重要性。但如果产品不过关的话,就会产生出严重的后果,比如东芝的某些机型就经常会因为静电而频繁的死机。普通消费者无法从专业的角度联想到故障的场面,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的相关标准来严格把关了。从那些违规品牌的表现来看,相信不符合防静电的产品他们不是第一次卖了吧--也正是之前的把关不严,才导致那些流落到市场上的违规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的一些相关国家标准,分类并不是很细,不能够做到对笔记本厂商有着面面俱到的严格监督,并且有些还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这就给笔记本厂商们机会来自行制定标准,和国标分庭抗礼。长此以往,国标和行规就像两条交叉过的直线一样,越离越远。这样一来,笔记本厂商几乎处于一个“零监管”的状态下,完全依靠自觉的做法,让笔记本用户的权益冒着更大的风险。要解决这种问题,就只能从“国标”的细化、及时更新、以及执行力度上做起。
但是在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尽量去了解国家的规定和行业的“潜规则”,在购买笔记本的时候就尽量规避这些可能的问题,尽量确保自身的权益。接下来我们就几个购买笔记本和售后服务方面常见的问题,分别了解一下其国家规定和行业“潜规则”,探讨其中的“保身之道”。
二,发票
典型案例:小A在电脑城看中了一台笔记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商家同意以6000元的价格成交。当小A提出要开发票时,商家说那要另加3%,总计6180元。小A感到很奇怪:买东西不是应该都配有发票吗?为什么还要另外加收钱呢?难道这是JS想宰顾客一刀所使用的手段吗?
看来小A不太熟悉发票里面的文章。发票是买卖双方合法交易的凭证,也是商家向国家纳税的凭证。国家相关标准的确规定买东西应配有发票,但IT行业比较特殊,由于IT行业的竞争远比其它行业激烈,为了能够拥有更好的价格优势,绝大部分商家就在发票里做文章,节省这部分的税赋。而对于部分需要发票的客户,则由客户来负担发票所对应的税款。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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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 1,商品发票分为普通发票跟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的税额=定额+定率税,增值税发票的税额=增值额×税率;
2,全国各个城市的税率都不同,比如广州市商品销售普通发票的税率为4%,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17%; 3,不同城市的票种也不尽相同,比如上海采用零售业发票,章的内容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4,消费者权益法和笔记本厂商都规定,没有发票不能享受国家的“三包”服务。 |
1,为了逃税,商家一般不愿意为买家开发票;
2,如果开发票的话,商家会把税额的负担分摊到买家的头上,一般要加收几个点的费用,即含发票与不含发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价格; 3,各个商家所加收从1个点到5个点的不同费用,这也反映了不同商家的不同价格策略。 4,不同品牌和不同区域开发票的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
我国的商品发票分为普通发票跟增值税发票。前者是作为购买凭证,主要是为普通客户开具,采用“采用定额+定率税的缴纳方式”开出的发票,我们常见的发票就是这种;后者则是为有特殊需要的企业客户准备,其可以抵消部分企业后期的税款,采用“增值额×税率”的方式开出,税率高达17%。
由于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开具的都是普通发票,因而我们还是着重来看看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全国各大城市都有所不同,例如广州开具的是广州市商品销售普通发票,税率为4%;而上海开具的是零售业发票,章的内容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税率为3-5%。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IT业商家开具发票时收取的税点相当的随意,从1%-5%都有,归根结底还是利润,如果遇到砍价高手,相应的发票税率自然就水涨船高,希望能在这里获取更多的利润;如果利润可观,有时则会适当仁慈,收取较少的税款。而且不同品牌的笔记本电脑也有不同,部分品牌直接提供了发票,部分品牌则是必须开具发票,对于此类品牌,往往开具发票的成本会较低。
很多朋友为了压低笔记本的价格,没有向商家索取发票。殊不知,贪图这一二百块钱的小便宜,有时还真容易出大问题。严格来说,商家不开发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发票能让你享受“三包”服务,产品出现问题后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时也可以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票对经销商具有较大的法律约束力,让商家不敢给你假货、劣货,次货,而没有发票就意味着自动放弃了享受“三包”服务的权利。在购本的时候,为了避免商家后期在税款上“温柔一刀”,建议所有的用户直接咨询对比发含票的价格,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
三,刷卡
典型案例:小C在电脑城挑选了一台称心如意的笔记本,价格也谈妥。在最后的交费环节上,小C为了方便和安全起见,要求刷卡,而他正是看中了这家店能够提供刷卡服务这一点才来到这里买笔记本。可商家却说如果选择刷卡的话就要另加1%的手续费,小C认为这是变相宰人,因此拒绝交这笔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小C和商家究竟谁是谁非呢?
商家所提供的刷卡服务,是由银行提供的,银行向商家收取服务费。国家相关标准并没有对此事进行明确规定,因为行业情况是每一台笔记本的售价是灵活可调的。只有在利润允许的情况下,商家才不会让买家来付这笔由银行收取的服务费。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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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 | 1,银行为商家提供刷卡服务,同时向商家收取服务费用;
2,银行在布POS机时会与商家签订合约,每笔交易向商家收取1%或0.7%的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将分给发卡银行和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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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家向买家收取刷卡的服务费;
2,商家向买家收取1%的服务费; 3,不同品牌和不同区域刷卡的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
谈到刷卡,这其实和开发票有点相似,都是笔记本商家将自身的负担分摊在消费者们的身上的一种做法。如果某笔记本店面能够提供刷卡的安全快捷服务,就自然能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电脑城里的笔记本商家原来是不提供刷卡服务的,但现在也渐渐的涌现出许多能够提供这项服务的商家。而银行为笔记本商家提供这种刷卡的服务,自然要对商家进行收费,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唯一值得商榷的就是刷卡手续费了。当消费者享受着刷卡的方便时,商家却承受着日益见涨的刷卡手续费的沉重负担--一家年销售额15亿元的大型商场一年的刷卡手续费在700万元以上。
其实,用“羊毛出在羊身上”来形容刷卡消费最为合适不过了。刷卡给商家带来成本上升,所以商家就一定要提高笔记本的售价来弥补一下,最终为此买单的还是消费者而已。一位银行卡发卡机构代表透露,银行在布POS机时会与商家签订合约,每笔交易向商家收取1%或0.7%的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将分给发卡银行和银联。而在北京和广州的IT卖场对刷卡收取的手续费都是1%,这就说明商家将刷卡消费的手续费转嫁给顾客。在北京的海龙、鼎好,和广州的各大卖场里,消费者承担手续费的确是IT卖场里的“行规”。
在刷卡这个方面,国标就略有缺位之嫌了,大概是因为刷卡只是一种交易方式,而和产品本身的质量无关的缘故吧。另外,刷卡消费也是近些年来兴起的。但上文已经揭示出刷卡收费的来龙去脉,这样一来就和消费者的权益挂上了钩。看来,我们非常有必要在交易方式这方面有一个严格的规定,即便不能达到国标的高度,但至少可以统一市场混乱无序的状态,让消费者有章法可循。而广大的消费者如果想用刷卡的形式来交费的话,事先一定要和商家问清楚某个价格是已包含了刷卡的手续费,还是需要另外支付。
揭开扯皮的面纱! 笔记本的国标VS行规(2)
四,液晶屏坏点
典型案例:小C在电脑城购得一部宣称液晶屏“零亮点”的某品牌笔记本,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屏幕的左下方有一个暗点很碍眼,拿去退换时厂家说该中情况不在退换的范围之内。小C很无奈,翻阅了一下国家相关标准,也没能找到能够支持他的相关规定。
其实小C不了解,液晶屏的质量检测在IT行业里一直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尤其是对亮点和暗点的数量规定。国家相关标准只在直观上介绍了亮点和暗点的检测,但对其不合格数量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绝大部分笔记本电脑厂商,其承诺都是“零亮点”,而不是“零暗点”,究其原因,亮点可以通过后期“加工”变成“暗点”,而承诺“零暗点”或“零坏点”,其成本无疑就截然不同了。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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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屏坏点标准 | 1,国家标准对坏点有相关的规格介绍,但没有明确规定液晶屏的坏点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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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内将一定数量的坏点默认为正常情况;
2,全球各地的厂商衡量液晶屏的等级的坏点数量各不相同; 3,有些厂商只承诺无亮点,但未对是否有暗点做出承诺; 4,用户的笔记本液晶屏出现了具体品牌规定的标准数量以下的坏点,该品牌不予维修和退换。 |
对于液晶屏坏点这个问题,绝大部分厂商都是跟着“国家规定”走,而国家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14英寸的液晶屏幕,只要液晶屏幕的亮点和坏点均不超过12个,那就是合格产品。而对于14英寸以上的液晶屏幕,国家对于亮点和坏点的数目则没有任何规定。
无疑,国家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是完全滞后于行业现状的。这就给了广大厂商大量的发挥空间。绝大部分笔记本厂商,其至多也就是承诺“无亮点”,更多的则是表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过在实际执行的时候,绝大部分厂商都是以3-5个坏点作为界限,如果超过这个界限,才提供更换的服务。但是对于广大用户而言,都不希望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有任何瑕疵,一个坏点往往也是无法忍受的。目前,由于液晶面板的工艺不断提升,尤其是较大的品牌,往往会采用较好等级的面板,出现坏点的概率已经很低。如果希望绝对的十全十美,我们可以和商家进行交涉,增加少许费用,让商家保证“无坏点”。
五,噪声
典型案例:小D半年前购买的笔记本,硬盘的噪音突然变得很大。他拿到该品牌的售后服务中心去要求报修,但售服人员说该机硬盘的噪声没有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因此不予以保修。
我国对于笔记本硬盘噪声的相关标准是“不得高于55分贝”,行业情况的大部分标准都要高于这个标准,但一旦出现问题之后,又会拿这个“55分贝”的国家标准来作为挡箭牌。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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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1,国家标准的噪声标准,没有把台式机和笔记本加以区分;
2,国家标准规定,产品工作时的噪声不得高于55分贝; 3,加装两个风扇以上的产品,其噪声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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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笔记本厂商沿用了国家对噪声的相关标准;
2,部分笔记本厂商制定出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笔记本噪声标准; 3,笔记本产品存在的个体差异(比如硬盘的供应商不同),使厂商并不敢承诺相同型号的笔记本的噪声大小是完全相同的; 4,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发生的产品差异,一般不会满足用户提出的退货或者更换产品型号的要求。 |
在笔记本噪声这个方面,国标的滞后性体现的非常明显。在国家现行的计算机质量标准中,有关微机硬件的产品质量标准目前仍沿用2001年修订的GB/T9813-2000条文。由于GB/T9813规定并没有把台式机和笔记本加以区分,所以该标准也应用于笔记本产品。关于噪声部分,GB/T9813标准规定:产品工作时,产品的噪声不得高于55分贝,但加装两个风扇以上的产品,其噪声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简单地说,就是微机在1米之内噪声不应大于55分贝。55分贝是个怎样的概念呢?我们在和他人大声交流时,约为60分贝,55分贝相信大家也都大概清楚了吧。按照某品牌工程师的说法,只要笔记本电脑的噪音没有比空调的压缩机响,那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对于噪音这一敏感问题,各大厂商也都拒绝做出进一步的承诺,而55分贝的国家规定,无疑成了他们做好的保护伞,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用户提出的退换货的要求。在这一方面,我们暂时没有太好的解决方案,只能是在试用的时候注意聆听,尤其是风扇和硬盘的噪音,看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同时我们也希望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新法规,能够尽早出台,某些厂商能够注意到消费者这方面的诉求,在噪音方面推出更严格的自身标准。
六,售后服务
典型案例:小E购买的某品牌笔记本,在报修期内出现故障,维修5次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尽管政府部门、法律专家认为这种情况应该给予换机处理,但该品牌仍认为不符合换机条件。
作为国家标准的“三包服务”,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退货和换货的,但实际中的行业情况更多采用的是“不执行”的做法,能拖就拖。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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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1,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2,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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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几乎所有品牌都规定,没有发票不能享受国家三包服务
2,大部分品牌在处理售后问题上,采用比国家规定更严格的制度 3,各个品牌对待没有发票的产品的售后政策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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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笔记本的售后服务这方面的相关标准是“三包服务”。根据“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第九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此外,“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还规定在维修过程中,如果出现无法按时修复的情况,不管属于什么故障,消费者都有权进行退货、换货的处理。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笔记本含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其性能指标体系十分复杂:使用寿命、速度、容量、噪音、散热,因此“三包服务”里包括的29项故障都不是很容易界定,都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而连续的两次修理,由于没有时间间隔的限制,更成了广大厂商逃避退换货的漏洞。
不过对于售后服务方面,厂商并不是完全低于国家标准,例如保修期限,绝大部分厂商都高于国家标准,部分品牌甚至提供了三年保修的服务,这方面还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而对于保修期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发票才会提供三包服务,但实际厂商也要宽限很多,对于没有发票的笔记本产品,最大多数品牌根据“出厂日期”计算保修期限,部分品牌则是根据“出厂日期”+宽限期来计算保修期,宽限期从1个月到3个月不等。但是也有像索尼、富士通这样的品牌,没有发票坚决不提供保修服务。
对于广大消费者,在购机时应索取发票,此外在购机前,仔细阅读《笔记本各大品牌保修条例》,了解各大笔记本厂商的保修制度,同样也是很有必要的。
结语,等待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诞生!
国标的滞后,给了各大笔记本厂商很多的想像空间。虽然很多时候,厂商都会提供比国家标准更高的服务内容,但是在很多细节方面,我们的权益还是无法完全得到保障。据说今年有关部门计划对PC的旧标准进行修订,届时会将台式机的质量标准与笔记本的质量标准加以区分,使标准能更加适应新的市场和用户需求。性能指标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的产品,将被视为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由相应的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其执法监督将以国家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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