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还记得发生在2006年底的、包括东芝、富士通、NEC在内的笔记本“静电门”事件吗?尽管后来这几个日系品牌都在其官方中文网站上发表了对此事件的公开道歉,但笔者还记得在“静电门”事件刚刚被曝光时某些品牌倨傲的态度,甚至在质检标准的细节上做文章。在刚刚过去的“
揭开扯皮的面纱! 笔记本的国标VS行规(2)
四,液晶屏坏点
典型案例:小C在电脑城购得一部宣称液晶屏“零亮点”的某品牌笔记本,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屏幕的左下方有一个暗点很碍眼,拿去退换时厂家说该中情况不在退换的范围之内。小C很无奈,翻阅了一下国家相关标准,也没能找到能够支持他的相关规定。
其实小C不了解,液晶屏的质量检测在IT行业里一直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尤其是对亮点和暗点的数量规定。国家相关标准只在直观上介绍了亮点和暗点的检测,但对其不合格数量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绝大部分笔记本电脑厂商,其承诺都是“零亮点”,而不是“零暗点”,究其原因,亮点可以通过后期“加工”变成“暗点”,而承诺“零暗点”或“零坏点”,其成本无疑就截然不同了。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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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屏坏点标准 | 1,国家标准对坏点有相关的规格介绍,但没有明确规定液晶屏的坏点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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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内将一定数量的坏点默认为正常情况;
2,全球各地的厂商衡量液晶屏的等级的坏点数量各不相同; 3,有些厂商只承诺无亮点,但未对是否有暗点做出承诺; 4,用户的笔记本液晶屏出现了具体品牌规定的标准数量以下的坏点,该品牌不予维修和退换。 |
对于液晶屏坏点这个问题,绝大部分厂商都是跟着“国家规定”走,而国家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14英寸的液晶屏幕,只要液晶屏幕的亮点和坏点均不超过12个,那就是合格产品。而对于14英寸以上的液晶屏幕,国家对于亮点和坏点的数目则没有任何规定。
无疑,国家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是完全滞后于行业现状的。这就给了广大厂商大量的发挥空间。绝大部分笔记本厂商,其至多也就是承诺“无亮点”,更多的则是表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过在实际执行的时候,绝大部分厂商都是以3-5个坏点作为界限,如果超过这个界限,才提供更换的服务。但是对于广大用户而言,都不希望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有任何瑕疵,一个坏点往往也是无法忍受的。目前,由于液晶面板的工艺不断提升,尤其是较大的品牌,往往会采用较好等级的面板,出现坏点的概率已经很低。如果希望绝对的十全十美,我们可以和商家进行交涉,增加少许费用,让商家保证“无坏点”。
五,噪声
典型案例:小D半年前购买的笔记本,硬盘的噪音突然变得很大。他拿到该品牌的售后服务中心去要求报修,但售服人员说该机硬盘的噪声没有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因此不予以保修。
我国对于笔记本硬盘噪声的相关标准是“不得高于55分贝”,行业情况的大部分标准都要高于这个标准,但一旦出现问题之后,又会拿这个“55分贝”的国家标准来作为挡箭牌。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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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1,国家标准的噪声标准,没有把台式机和笔记本加以区分;
2,国家标准规定,产品工作时的噪声不得高于55分贝; 3,加装两个风扇以上的产品,其噪声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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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笔记本厂商沿用了国家对噪声的相关标准;
2,部分笔记本厂商制定出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笔记本噪声标准; 3,笔记本产品存在的个体差异(比如硬盘的供应商不同),使厂商并不敢承诺相同型号的笔记本的噪声大小是完全相同的; 4,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发生的产品差异,一般不会满足用户提出的退货或者更换产品型号的要求。 |
在笔记本噪声这个方面,国标的滞后性体现的非常明显。在国家现行的计算机质量标准中,有关微机硬件的产品质量标准目前仍沿用2001年修订的GB/T9813-2000条文。由于GB/T9813规定并没有把台式机和笔记本加以区分,所以该标准也应用于笔记本产品。关于噪声部分,GB/T9813标准规定:产品工作时,产品的噪声不得高于55分贝,但加装两个风扇以上的产品,其噪声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简单地说,就是微机在1米之内噪声不应大于55分贝。55分贝是个怎样的概念呢?我们在和他人大声交流时,约为60分贝,55分贝相信大家也都大概清楚了吧。按照某品牌工程师的说法,只要笔记本电脑的噪音没有比空调的压缩机响,那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对于噪音这一敏感问题,各大厂商也都拒绝做出进一步的承诺,而55分贝的国家规定,无疑成了他们做好的保护伞,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用户提出的退换货的要求。在这一方面,我们暂时没有太好的解决方案,只能是在试用的时候注意聆听,尤其是风扇和硬盘的噪音,看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同时我们也希望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新法规,能够尽早出台,某些厂商能够注意到消费者这方面的诉求,在噪音方面推出更严格的自身标准。
六,售后服务
典型案例:小E购买的某品牌笔记本,在报修期内出现故障,维修5次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尽管政府部门、法律专家认为这种情况应该给予换机处理,但该品牌仍认为不符合换机条件。
作为国家标准的“三包服务”,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退货和换货的,但实际中的行业情况更多采用的是“不执行”的做法,能拖就拖。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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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1,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2,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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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几乎所有品牌都规定,没有发票不能享受国家三包服务
2,大部分品牌在处理售后问题上,采用比国家规定更严格的制度 3,各个品牌对待没有发票的产品的售后政策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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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笔记本的售后服务这方面的相关标准是“三包服务”。根据“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中第九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此外,“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还规定在维修过程中,如果出现无法按时修复的情况,不管属于什么故障,消费者都有权进行退货、换货的处理。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笔记本含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其性能指标体系十分复杂:使用寿命、速度、容量、噪音、散热,因此“三包服务”里包括的29项故障都不是很容易界定,都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而连续的两次修理,由于没有时间间隔的限制,更成了广大厂商逃避退换货的漏洞。
不过对于售后服务方面,厂商并不是完全低于国家标准,例如保修期限,绝大部分厂商都高于国家标准,部分品牌甚至提供了三年保修的服务,这方面还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而对于保修期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发票才会提供三包服务,但实际厂商也要宽限很多,对于没有发票的笔记本产品,最大多数品牌根据“出厂日期”计算保修期限,部分品牌则是根据“出厂日期”+宽限期来计算保修期,宽限期从1个月到3个月不等。但是也有像索尼、富士通这样的品牌,没有发票坚决不提供保修服务。
对于广大消费者,在购机时应索取发票,此外在购机前,仔细阅读《笔记本各大品牌保修条例》,了解各大笔记本厂商的保修制度,同样也是很有必要的。
结语,等待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诞生!
国标的滞后,给了各大笔记本厂商很多的想像空间。虽然很多时候,厂商都会提供比国家标准更高的服务内容,但是在很多细节方面,我们的权益还是无法完全得到保障。据说今年有关部门计划对PC的旧标准进行修订,届时会将台式机的质量标准与笔记本的质量标准加以区分,使标准能更加适应新的市场和用户需求。性能指标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的产品,将被视为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由相应的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其执法监督将以国家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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