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还记得发生在2006年底的、包括东芝、富士通、NEC在内的笔记本“静电门”事件吗?尽管后来这几个日系品牌都在其官方中文网站上发表了对此事件的公开道歉,但笔者还记得在“静电门”事件刚刚被曝光时某些品牌倨傲的态度,甚至在质检标准的细节上做文章。在刚刚过去的“
揭开扯皮的面纱! 笔记本的国标VS行规(1)
前言,从“静电门”事件到“笔记本用户维权”
大家是否还记得发生在2006年底的、包括东芝、富士通、NEC在内的笔记本“静电门”事件吗?尽管后来这几个日系品牌都在其官方中文网站上发表了对此事件的公开道歉,但笔者还记得在“静电门”事件刚刚被曝光时某些品牌倨傲的态度,甚至在质检标准的细节上做文章。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笔记本用户维权成为一个热门的词语。但如今在这些笔记本厂商,就连浙江省工商局的权威性质检报告都敢置若罔闻,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究竟有多少维权的胜算呢?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经11年了,但消费者仍处于弱势。
一,国家标准与行业“潜规则”:哪个才是权威?
如何购买称心如意的笔记本,如何能万无一失的确保售后服务,是每个笔记本用户都非常关心的事情。因此,我们也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一些“买本秘笈n个绝招”这类的指导性文章,大部分文章将主要矛头对准了被称为JS的经销商。的确,在购买笔记本的过程中,你会遇到很多JS,但是JS的根本目的,只是赚取更多的利润,可是有时候,产品本身出现了这个或那个问题,但是我们却投诉无门,无论国家的种种标准,还是企业的质量检测标准,都无法为我们提供种种保障,这种时候无疑才是最郁闷的。
很多时候,我们对于JS都是严防严堵,但是对于这些国家相关标准和业界的“潜规则”,我们却关注的不够多,很多时候,我们清楚JS常用的手段,但是我们对于业界的“潜规则”不甚了解,对于国家的标准更是一无所知,在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只能无奈的成为“弱势群体”。而广大厂商,更是大胆的利用国家标准的真空地带来打“擦边球”。比如说,在笔记本产品论坛曾经有网友投诉说自己的笔记本硬盘噪音很大,结果售后回复说该产品是严格按照国家噪音标准来检验的。可大概没有人会去耐心将20页的噪音标准国标文档读一遍,而该国标文档也无法从消费者的直观体验为出发点。国标的可读性差,也就导致了其标准和实际应用中间的鸿沟。尤其是某些国标已明显带有滞后性,这又给其本应权威的形象带来一定损害。
再回到文章前言里提到的“静电门”事件的例子。笔记本的防静电参数,是一个隐性但很重要的监测对象。由于其涉及到电气方面的专业性,大多数消费者根本不清楚这么一个参数究竟有何等重要性。但如果产品不过关的话,就会产生出严重的后果,比如东芝的某些机型就经常会因为静电而频繁的死机。普通消费者无法从专业的角度联想到故障的场面,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的相关标准来严格把关了。从那些违规品牌的表现来看,相信不符合防静电的产品他们不是第一次卖了吧--也正是之前的把关不严,才导致那些流落到市场上的违规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的一些相关国家标准,分类并不是很细,不能够做到对笔记本厂商有着面面俱到的严格监督,并且有些还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这就给笔记本厂商们机会来自行制定标准,和国标分庭抗礼。长此以往,国标和行规就像两条交叉过的直线一样,越离越远。这样一来,笔记本厂商几乎处于一个“零监管”的状态下,完全依靠自觉的做法,让笔记本用户的权益冒着更大的风险。要解决这种问题,就只能从“国标”的细化、及时更新、以及执行力度上做起。
但是在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尽量去了解国家的规定和行业的“潜规则”,在购买笔记本的时候就尽量规避这些可能的问题,尽量确保自身的权益。接下来我们就几个购买笔记本和售后服务方面常见的问题,分别了解一下其国家规定和行业“潜规则”,探讨其中的“保身之道”。
二,发票
典型案例:小A在电脑城看中了一台笔记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商家同意以6000元的价格成交。当小A提出要开发票时,商家说那要另加3%,总计6180元。小A感到很奇怪:买东西不是应该都配有发票吗?为什么还要另外加收钱呢?难道这是JS想宰顾客一刀所使用的手段吗?
看来小A不太熟悉发票里面的文章。发票是买卖双方合法交易的凭证,也是商家向国家纳税的凭证。国家相关标准的确规定买东西应配有发票,但IT行业比较特殊,由于IT行业的竞争远比其它行业激烈,为了能够拥有更好的价格优势,绝大部分商家就在发票里做文章,节省这部分的税赋。而对于部分需要发票的客户,则由客户来负担发票所对应的税款。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
发票 | 1,商品发票分为普通发票跟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的税额=定额+定率税,增值税发票的税额=增值额×税率;
2,全国各个城市的税率都不同,比如广州市商品销售普通发票的税率为4%,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17%; 3,不同城市的票种也不尽相同,比如上海采用零售业发票,章的内容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4,消费者权益法和笔记本厂商都规定,没有发票不能享受国家的“三包”服务。 |
1,为了逃税,商家一般不愿意为买家开发票;
2,如果开发票的话,商家会把税额的负担分摊到买家的头上,一般要加收几个点的费用,即含发票与不含发票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价格; 3,各个商家所加收从1个点到5个点的不同费用,这也反映了不同商家的不同价格策略。 4,不同品牌和不同区域开发票的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
我国的商品发票分为普通发票跟增值税发票。前者是作为购买凭证,主要是为普通客户开具,采用“采用定额+定率税的缴纳方式”开出的发票,我们常见的发票就是这种;后者则是为有特殊需要的企业客户准备,其可以抵消部分企业后期的税款,采用“增值额×税率”的方式开出,税率高达17%。
由于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开具的都是普通发票,因而我们还是着重来看看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全国各大城市都有所不同,例如广州开具的是广州市商品销售普通发票,税率为4%;而上海开具的是零售业发票,章的内容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税率为3-5%。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IT业商家开具发票时收取的税点相当的随意,从1%-5%都有,归根结底还是利润,如果遇到砍价高手,相应的发票税率自然就水涨船高,希望能在这里获取更多的利润;如果利润可观,有时则会适当仁慈,收取较少的税款。而且不同品牌的笔记本电脑也有不同,部分品牌直接提供了发票,部分品牌则是必须开具发票,对于此类品牌,往往开具发票的成本会较低。
很多朋友为了压低笔记本的价格,没有向商家索取发票。殊不知,贪图这一二百块钱的小便宜,有时还真容易出大问题。严格来说,商家不开发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发票能让你享受“三包”服务,产品出现问题后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时也可以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票对经销商具有较大的法律约束力,让商家不敢给你假货、劣货,次货,而没有发票就意味着自动放弃了享受“三包”服务的权利。在购本的时候,为了避免商家后期在税款上“温柔一刀”,建议所有的用户直接咨询对比发含票的价格,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
三,刷卡
典型案例:小C在电脑城挑选了一台称心如意的笔记本,价格也谈妥。在最后的交费环节上,小C为了方便和安全起见,要求刷卡,而他正是看中了这家店能够提供刷卡服务这一点才来到这里买笔记本。可商家却说如果选择刷卡的话就要另加1%的手续费,小C认为这是变相宰人,因此拒绝交这笔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小C和商家究竟谁是谁非呢?
商家所提供的刷卡服务,是由银行提供的,银行向商家收取服务费。国家相关标准并没有对此事进行明确规定,因为行业情况是每一台笔记本的售价是灵活可调的。只有在利润允许的情况下,商家才不会让买家来付这笔由银行收取的服务费。
国家相关标准 | 行业情况 | |
---|---|---|
刷卡 | 1,银行为商家提供刷卡服务,同时向商家收取服务费用;
2,银行在布POS机时会与商家签订合约,每笔交易向商家收取1%或0.7%的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将分给发卡银行和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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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家向买家收取刷卡的服务费;
2,商家向买家收取1%的服务费; 3,不同品牌和不同区域刷卡的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
谈到刷卡,这其实和开发票有点相似,都是笔记本商家将自身的负担分摊在消费者们的身上的一种做法。如果某笔记本店面能够提供刷卡的安全快捷服务,就自然能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电脑城里的笔记本商家原来是不提供刷卡服务的,但现在也渐渐的涌现出许多能够提供这项服务的商家。而银行为笔记本商家提供这种刷卡的服务,自然要对商家进行收费,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唯一值得商榷的就是刷卡手续费了。当消费者享受着刷卡的方便时,商家却承受着日益见涨的刷卡手续费的沉重负担--一家年销售额15亿元的大型商场一年的刷卡手续费在700万元以上。
其实,用“羊毛出在羊身上”来形容刷卡消费最为合适不过了。刷卡给商家带来成本上升,所以商家就一定要提高笔记本的售价来弥补一下,最终为此买单的还是消费者而已。一位银行卡发卡机构代表透露,银行在布POS机时会与商家签订合约,每笔交易向商家收取1%或0.7%的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将分给发卡银行和银联。而在北京和广州的IT卖场对刷卡收取的手续费都是1%,这就说明商家将刷卡消费的手续费转嫁给顾客。在北京的海龙、鼎好,和广州的各大卖场里,消费者承担手续费的确是IT卖场里的“行规”。
在刷卡这个方面,国标就略有缺位之嫌了,大概是因为刷卡只是一种交易方式,而和产品本身的质量无关的缘故吧。另外,刷卡消费也是近些年来兴起的。但上文已经揭示出刷卡收费的来龙去脉,这样一来就和消费者的权益挂上了钩。看来,我们非常有必要在交易方式这方面有一个严格的规定,即便不能达到国标的高度,但至少可以统一市场混乱无序的状态,让消费者有章法可循。而广大的消费者如果想用刷卡的形式来交费的话,事先一定要和商家问清楚某个价格是已包含了刷卡的手续费,还是需要另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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