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摄影的用光或者说如何照明,既是一种基本功,又是体现摄影师水平高低的重要内容。与调度人物的姿势、安排道具和选择背景相比,用光在人像摄影最终完成的影像上,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因为摄影本来就是在用光绘图。
人像摄影4
其实,摄影本身的目的不外乎两类,一是对生活对世界的真实记录,二是对美好事物的刻划和再创作。比如新闻摄影用来记录历史,当然要绝对忠实于历史,而像大跃进时期的一些摆拍的新闻摄影作品,简直就是对历史的嘲弄。又如,民俗摄影,是对民俗民风的真实记录,而摄影者如果为了所谓的艺术创作,而自任导演,演出一场场假戏真做的闹剧,那就是对艺术的最大侮辱。不幸的是,这样的闹剧正每天在摄影界上演。
二、表现手法粗陋,思维简单,缺乏想象力。
很多影友并没有真正理解摆拍的优势所在,一味的为摄影而摄影,为摆拍而摆拍。所拍摄的作品既可以由现实生活中抓拍得到,又并不比抓拍得到的作品具有更好的用光、构图和动态效果。他们的表现手法也极为简单化,他们的逻辑总是这么简单:凡是婚纱就是美丽,凡是贫穷就是古朴,凡是怪异就是创新;拍小桥流水,就必需有姑娘阳伞,拍田园风光,就必需有黄牛老农;他们为了拍云雾,可以放火熏烟,为了拍民俗可以乔装打扮。当然还听说为了拍葬礼,还有让死人再葬一次的。那就是道德问题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很多影友缺乏生活积淀,所拍摄的作品不符合生活实际,而自己还自鸣得意。
三、摹仿成风,摹仿之作大有用武之地。
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内的几本主要摄影杂志上,在各种各样的影赛中,雷同之作比比皆是。希望工程热门,就满目的山区孩子渴望的目光,婚纱热门,就到处是手捧婚纱照骑着摩托兜风。你拍哈欠,我也拍哈欠,你拍喷嚏,我也拍喷嚏。
本来摹仿并不是摆拍的过错,抓拍也可以摹仿。但一方面是由于摆拍的作品容易摹仿,另一方面摆拍这种创作形式又特别适合于去摹仿,再加上摆拍作品又大有市场。所以摹仿者乐此不疲。这样看来,有时摹仿甚至是摆拍的副产品了。
如果要我把拍摄时的那种感觉用笔写下来,我真有些无能为力,因为我知道,那只是一瞬间即逝的感觉而已。我只不过是把自己的梦想用相机变为现实。
我喜欢梦想,所以我拍照时总爱跟模特说一种故事或气氛,这种气氛也许来自我的经历,我的梦想,我看到过的影像等等,所以又有人说我的照片太注重个人色彩,甚至于有些过于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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