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淘宝网上开店偷税11万被起诉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6-29 09:11:00转载 返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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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鼠标就能开店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但“网上开店也要依法纳税”对很多人来说却是新闻。网上一商铺经营者黎丽(化名)成了全国首个因网上交易偷漏税被提起公诉的“掌柜”,普陀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此案。

站在被告席上的黎丽不断地在抹眼泪。几年
前黎丽和丈夫合开了一家市场策划公司,她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主做礼品生意。2006年6月,初为人母的黎丽发现婴儿用品在网上卖得特别俏,于是她也转行销售奶粉和尿片。她用公司的抬头在淘宝网上开了家商铺,给货物一一拍照后,将商品挂到了网上。

黎丽的生意日渐红火,她开始不满足于仅在淘宝网上做生意。在累积了一定的客户群后,黎丽又用公司的名义自建了一个销售婴儿用品的网站,生意越做越大。在仅仅半年时间内,就销售了价值280多万的商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偷漏税11万余元。她的行为很快被相关部门发现了,黎丽到案后如实交代。

检察官建议对黎丽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黎丽表示愿意补足税款,并交纳罚金,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决。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网上交易如何纳税】

税务部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的形式上存在不同,但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因此也应该纳税。

纳税方式适用于现有的税收政策,即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

监管偷税者目前存在两大难点

淘宝网目前是国内最大的个人网上交易平台。他们提供的数字显示,淘宝的注册用户已经超过3000万,目前每天的成交额约为1亿,加上易趣等其他网站的交易额,每天总交易额约在1.5亿以上。而据很多网上掌柜称,绝大多数的人是不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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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纳税漏洞,相关部门坦言,监管上有难度。

难点一:掌柜不去工商登记

本案的检察官薛明坚告诉记者,黎丽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她在网上进行了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个人)的交易,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就应该交纳税收,不交就是违法。但目前网上的许多商家,打着C2C(个人对个人)的旗号而从事商业交易,他们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又谈何去税务部门纳税。

“目前许多从事网上交易的商店在工商、税务部门都没有进行相关登记,税务部门根本无从查起。”一位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没有登记,是网上交易偷税漏税的症结所在。

网上商店很多都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地址,他们只要在网上申请一个空间就可以在上面卖东西了。现在很多在校的大学生就已经有能力自己设计商务网页。像类似的这种无证经营很普遍,但却很难找出究竟是谁在经营,没法查处。

此外,很多消费者还持这样的观点———只要网上卖的东西质量行、价格便宜就可以了,能不能开发票则无所谓。税务人员指出,正是由于消费者不要求商家开发票,助长了偷税漏税的行为。

难点二:处罚偷税法律不完善

“按照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偷税行为,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企业可直接追究法律责任,而对个人却是要在税务部门将义务告知偷税人,如他仍不履行后,才可追究法律责任。”薛明坚检察官坦言,事实上税务部门不可能也无从去告知这么多的个人掌柜。

●掌柜心态调查

其实,在淘宝网的服务条款上有提醒纳税的说明,但是,众多的店主并没有把它当回事。记者昨天在几大购物平台随机调查了数十位掌柜,以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

网上销售化妆品的掌柜“悠然” 现在网上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品的利润压得很低,一旦要交税,成本就抬高了。

广告公司工作的武先生 我的网店主要是出售一些自己不用的电子产品,这也需要工商注册?如果注册,怎么区分是盈利还是不盈利?因为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我想是不应该纳税的。

掌柜小王 我们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对于开店后如何进行税务登记、如何申领发票、应纳多少税等等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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