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自揭黑色产业链:做病毒一定要低调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7-08-26 00:3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产业链已具团伙性质

产业链已具团伙性质

“现在每台‘肉鸡’一周的租金只要7美分。”

“不,中国只要9分,而且是人民币。”

在一个内部会议中,公安部网监司的一位处长正与一家网络机房工程师对话。面对时价,该处长哑口无言。1万台“肉鸡”可以发送450万个数据包,占用4.5G的带宽,能够让绝大多数网站处于瘫痪的状态。这些“肉鸡”组成了一个中等的僵尸网络。

据中国互联网安全的最高机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以下简称CNCERT/CC)的监测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互联网世界中,有5个僵尸网络操控的“肉鸡”规模超过10万台,个别僵尸网络能达到30万台的规模。这些僵尸网络可以被租借、买卖,黑客们每年可以有上百万元的收入。

2006年末至2007年初,类似僵尸网络这样的互联网安全事件,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CNCERT/CC接到的报警数量超过日常的两倍。

在网络病毒被制造者卖出之后,病毒的旅行才刚刚开始。

“以一个盗窃虚拟财产的病毒为例,买枪的人拿到程序后,通常会雇佣一个僵尸网络来传播病毒。传播出去的病毒可以偷窃用户的网络游戏的游戏币,以及可以偷盗游戏中的武器,把偷盗的序列号发回到指定的信箱中。”黑客肖说。

“僵尸网络是传播病毒的核心,但是也有比较简单的传播病毒的方法。”黑客肖笑了笑,“你早上起床,来到一个网吧,把网吧中的30台机器都染上病毒,然后你就可以回家等着收钱了。因为,来网吧的人基本都是聊天和打游戏的,无论是盗取Q币还是游戏币都可以获益。”

这时,每台中毒的计算机、程序设计者或者是僵尸网络的持有者,都可以拿到五分到五角之间不等的收益。

黑色产业链发展到这一阶段,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工,“一个团伙通常有十几个人,有人负责传播病毒,有人负责卖偷盗来的虚拟货币,有人负责洗钱。”

“对虚拟货币的洗钱方式,通常是团伙内的人,在一个网络游戏上开设许多账号,比如偷来网络游戏中的一件武器,在这些账号上被多次转移后,再卖出。游戏公司也没有办法,因为不知道哪些账号是真的游戏玩家,哪些是买卖的人。”黑客肖说。

其他偷盗来的虚拟货币则会以批发价向下一级代理出售。

此外,黑客们设计的其他木马程序还会被刻成光盘,批量生产,进行销售。根据“独家性”和“功能性”,价格可能几十元,也可能上千元。

还有一些黑客组织可以提供恶意广告插件的服务,使用户的电脑弹出特定的窗口。据透露,弹出窗口每千次的售价是12元,而国内目前至少有50家恶意广告代理商,据CNCERT/CC保守估计,年产值能够达到1.08亿元。

2006年2月,公安部门抓获黑客组织“玫瑰骑士”,他们既攻击网站又代理广告,抓获时,其流动资金已达上千万元。

在2006年的最后一天,公安部还抓获了一家专门进行网络敲诈的传媒公司,公司内部的几个人专门从事“拒绝服务攻击”,让用户无法登录相关网站,并向网站勒索钱财。他们最先只是花2000元购买了一个攻击傀儡僵尸的软件,随后向十多家网站发起攻击,其中3家网站在很短时间内便上交了3000元的保护费。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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