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企业与网商:期待1+1>2

互联网 | 编辑: 杨雪姣 2008-01-24 10:11:00转载-投稿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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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是共同的诉求点

支付企业从诞生之日就一直有一种想法:因为没有人会为了支付而支付,虽然支付行为每秒钟都在发生,但支付企业与用户之间却存在一道天然的屏障。而网商,则恰恰是支付企业与终端用户之间天然的桥梁。于是一直以来,支付企业都在“拉笼”商家,特别是大商家,因为唯有如此才能到达用户的使用层面;于是乎,我们看到了支付行业曾经一度集体费率大跳水,也看到在其它任何行业都很难看到的一系列为“拉笼”商家而作的努力。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网商却也开始向支付企业寻求通往用户的渠道。支付公司的销售在与潜在客户沟通时就常常被问到一个问题:如果签约,我们将获得哪些推广资源,你们的会员是否能够成为我们会员。

这是否是一个信号:在网商创富的热潮中,与支付企业的联合营销已不再仅仅是个别大网商考虑的问题,渐渐业已变成中小型网商集体的推广思路?

与此同时,我们还获得了其它一些信号: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四大国有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开始从原先的免费走向收费。根据艾瑞咨询最新发布的《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网上支付研究报告》数据:2007年Q3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持续增长,达255亿元,环比增长21.4%,同比06Q3翻了两倍。此外,有过网上购物、网上旅游预订等网络消费体验的网民比例已达29.4%。

当把这一系列信息进行综合时,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表示:之前银行、网商、支付企业进行的市场培育行为已初见成效,形成了一批养成电子消费习惯的成熟用户。与此同时,随着电子银行、网络消费行为的日益普及,用户对电子支付的需求空前高张,并对电子支付产生直接认识,这也就意味着,电子支付这个一度躲在网商身后、被人认为是极为偏冷的行业开始慢慢展现其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真实面目。

网商与支付企业也在此时达成了共识:用户是双方共同的诉求点所在,安全、诚信、便捷而带来的“快乐”的在线消费体验不是某一方能独立实现的。当支付企业具备一定直接面向用户进行营销的资本时,双方就到了互相借力、强强联手,发挥最大效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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