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也许是中国网络视听行业分水岭的标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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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第一个月,被形容成“互联网行业最焦虑不安的时期”。1月31日,也许是中国网络视听行业分水岭的标志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第56号令”将在1月31日正式施行。这部名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文件一经出台,就引来互联网行业特别是网络视频企业的极其关注,纷纷等待政府出台《执行细则》解读。
是否“国有”成为资质的门槛
与《规定》刚公布时的众说纷纭相比,现在越是临近实施阶段,各网站反倒“缄口少语”出现少有的低调,纷纷表示静候政府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记者了解到,在这部规定中,有关网站的身份和资质是最令各界敏感的话题,因为《规定》中第八条的第一点写道:“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目前,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大部分是由海外风险投资推动的,与《规定》中要求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资质不符。“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就给目前几乎所有的互联网视听节目从业者当头一棒。
另外,该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而获得《许可证》的前提,多数也是国有控股的网站。正如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的,现在能够通过这个“门槛”的网站微乎其微,“而且主要是‘国’字号的官办网站,民营的没有多少。”
国家广电总局于2004年7月颁发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对包括互联网、手机、电视等不同终端在内的视频内容给予了诸多规定,其中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民营网站顾左右而言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批由国家广电总局网络播出管理处负责核准颁发的《许可证》中,95%以上的获证企业是拥有‘国营’背景的网站。像‘百度’、‘搜狐’这样的知名网站也是没有经过资质认证的。”“严格说,国内绝大部分在线视频企业包括市场上风头最劲的公司都不具备经营资格。”
一些专家认为,目前从事视频网络的企业大部分是通过风险投资“发家”的,一旦《规定》强制执行,这些网站就很可能面临倒闭或国资转手的选择。
对于此种说法,同为“民营”背景的北京夸克创动传媒有限公司(夸克电影网)CEO李璐瑒和联合网视公司总裁林松表现得很坦然:“毕竟国家政策的出台,对于净化互联网行业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措施,我们表示赞成。”然而,两家民营企业的老总也表示,这个政策的关键点不应该是“国有控股”还是“民营”,而应该是放在对不良网站的监管。
悠视网副总裁徐浩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关注点不在“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上,而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插播、删减视听节目信号;不得含有非法内容;不得非法上传。
以前某些相关网站关注流量、吸引眼球式的经营模式不能产生积极和长久的效益,国有控股是国家肯定了这个行业的前提下为净化网络环境制定政策。他同时表示,传播大众关心的主流内容才是网络媒体的生存之道,如房改、《物权法》实施、体育赛事等,特别是奥运会的临近更给视频网站以巨大的商机。
记者联系土豆网媒体负责人龚小莉时,她对土豆网对《规定》的反应三缄其口,总裁王微亦拒绝发表任何看法。与此类似,接受采访的视频网站总裁们对此大都平静而低调,与媒体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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