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页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松动,给了现存民营视频网站起死回生的机会。目前国内主流的视频网站正在悄然改变着自己的形象,以期在申请牌照上能最终闯关。但新政对行业的影响已经形成,行业洗牌将不可避免。
起死回生的视频新政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信产部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明确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不过,《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8条所列的条件,即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相比于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信产部联合颁布的《规定》,此次细则的出台无疑为民营视频网站放出一条活路。
此前颁布的《规定》中第8条称,从2008年1月31日起,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企业,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目前运行的视频网站大多数不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对于《规定》颁布的原因,广电总局、信产部负责人强调,《规定》明确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利于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悠视网李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规定》的出台对整个视频行业都是件好事。证明有关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发展有比较深的了解和把握,希望其能够更好地发展。”
此外,视频网站和国资视频网站都可以申请牌照,处于相对公平竞争的位置。最后,随着新规的出台,对于之前成立的民营视频网站来说,其实政策风险在降低,一切都相对明晰了。
厂商摆脱非主流印象
伴随着国家新政的松动,一些主要的视频网站也正悄然改变着自己的形象,不仅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内容严格加强管理,并在文化趋向上回归主流。国内主流的网络电视门户悠视网近日就推出了一个名为“道德的力量——全国道德模范事迹展播”的视频专题。在这个专题中,去年首次评选出的53位全国道德模范们一一亮相。道德模范们的先进事迹感染了众多网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对于本次展播,悠视网副总裁徐浩宇表示:“道德文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社会主流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悠视网作为传播主流文化的新媒体,有责任也有义务向全社会传播这种先进文化,为弘扬主旋律、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专家认为,网络电视转播道德模范事迹所引起的热潮,充分体现了网络电视这种全新媒介形势的优势,网络电视正在逐渐成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力量。网络电视积极参与到道德模范的宣传当中,不仅拓宽了的传播的范围,而且有利于提升主流化内容传播的影响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