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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意见指导意义重大,可操作性拭待加强
同时艾瑞咨询注意到,2008年以来我国政府正逐步加强电子商务相关法规的完善力度。08年4月商务部发布的《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0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都预示着我国与网络交易直接相关的法规将越来越多,也将更加规范。
近期针对北京市工商局日前推出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也证明了该点。意见对C2C网络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做了明确界定,比如:侵犯他人著作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同时,意见指出了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艾瑞咨询认为,北京意见的出台对全国范围内规范C2C行业的发展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
监管意见存在以下细节上的模糊,导致可操作性有待完善:
1)地域界定不明确,在外地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店的北京卖家是否受限未给出明确意见;
2)意见未具体涉及办理执照相关的费用、税收问题;
3)对非营利性概念定义模糊;
4)对于监管的方式及部门缺乏具体安排。
3)规范的同时注重循序渐进及引导
艾瑞咨询认为,北京意见在有利于规范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的准入门槛,门槛的高低需有关部门谨慎把握。门槛太高,将有大批个人卖家被阻挡在市场之外,在短期内不利于网络购物的发展;门槛太低,会使规范性力度减弱,且监管难度增强。艾瑞咨询建议,相关部门对我国网络购物行业的监管应循序渐进,并对卖家行为加以引导,以促进其健康、长远的发展。
艾瑞咨询 分析师 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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