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逐步完善 促进网购市场健康发展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7-11 10:48:00转载-投稿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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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事件一:eBay因其网站出售冒牌货品向某时尚品牌高额赔付

法国奢侈品巨头LVMH集团在07年初向巴黎商业法庭提起诉讼,状告eBay应对其用户在线销售仿冒的名牌商品负责。2008年6月30日,巴黎商业法庭裁定eBay应向LVMH及其姊妹企业克里斯汀。迪奥服装公司分别支付1928万欧元和1730万欧元,以赔偿对这两家企业品牌形象造成的破坏。

事件二:卖家售盗版四库全书,易趣免责

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开发商香港迪志文化出版公司及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因易趣卖家出售盗版电子版四库全书将易趣告上法庭。2008年6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易趣作为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行为。

事件三: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正式电子商务监管意见,规定营利性网店需办理营业执照

2008年7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正式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正式意见明确规定,从2008年8月1日起,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取得经营执照。正式意见同时规定,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对维护网上经营秩序、保障网上交易安全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艾瑞评析:

(1)网络购物行业监管:政府行为的介入具有重要意义

艾瑞咨询研究认为,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我国的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还很不规范,相关立法的相对滞后。这主要是因为网络购物为新兴行业,加上网络购物尤其是C2C平台80%以上为个人卖家,卖家数量多、地域分散、交易灵活随意,这些都给监管带来了困难。

而运营平台在早期缺乏足够经验,此外为了吸引用户快速发展,其在发展和规范之间也很难找到平衡点,缺乏足够的动力及权力对其平台上的卖家行为进行监管;加上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缺失也导致单纯依靠平台自身维护在线交易的市场秩序难度较大,因此政府行为的介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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