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奥运视频最高罚10万 优酷CEO:未收到类似禁令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7-11 11:05:00转载

昨日,优酷网CEO古永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个人擅自上传奥运会视频最高面临10万元处罚”只是传闻,他们从未收到相关部门的类似禁令。

中国最大的视频分享网站优酷网终于拿到了它梦寐以求的牌照,优酷网宣布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时它还获得了由北京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00多企业获网络视频牌照

在中国的相关规定中,获得牌照的视频网站才有资格获得央视网授权的奥运视频内容。目前已有200多家企业获得网络视频牌照。截至目前,在业界排名靠前的视频网站中,只有土豆网仍未传出获得牌照的消息。

另外,有消息称,“个人录制奥运比赛实况后擅自上传,或者视频网站盗播奥运赛事,都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对此,古永锵予以否认。他对本报记者说,他们从未收到有关部门的该禁令文件,这种做法也不太可能。记者查询了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今年7月7日联合公布的《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里面并没有类似规定。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李雁军也表示,全部禁止是不可能的。奥组委将主要看这些视频的目的、规模、效果,如果这些网络视频确实造成了对奥运赛事转播的冲击,内容对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有歪曲和破坏,我们将采取一定的处罚。如果这些个人自拍画面只是个人展示,非商业目的,我们不会、也没有必要禁止这样的照片或视频。(记者 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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