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降低外资进入门槛 最低限额为10亿元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9-16 09:20:00转载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最新修改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原本设定外资在中国投资电信企业20亿元的门槛降低到10亿元。根据 《规定》,外商在中国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有分析师认为,这一规定将有助于中国电信行业进一步吸收外资,获得外国战略合作伙伴的技术支持,有助于成立不久的、规模较小的电信商获得外国投资,刺激竞争,加速创新。

作者:任思强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