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昨日表示,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通信运营商的重组整合工作完成后,今年底或明年初将给它们发放3G牌照,同时,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明年预计在3G方面至少投入2000亿元。
3G牌照的发放问题一直牵动着电信市场的神经,也引起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目前发达国家的电信运营商使用的则是3G甚至是4G牌照。因此,尽快给三家电信营运商发放3G牌照,对于提高中国电信业的技术等级和竞争力,使它们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三家电信运营商拥有3G牌照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它们获得了全业务竞争的资格。从世界范围看,全业务竞争已成为全球电信竞争的主流。目前,世界前十位的电信运营商中,除英国Vodafone公司外,都已实施全业务经营。而在中国的电信市场重组前,我们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由于移动技术的先天先进性,无论从市场规模、用户人数以及产值和利润来看,中国移动都“一枝独秀”,远远超过其余几家,致使中国电信业的结构严重失衡。电信运营商们拼业务、拼品牌、拼销售、拼资费、拼成本,陷入的却是一种资源拼杀的无效竞争,移动通信运营业更是大而不强,有空心化的趋势,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电信重组和全业务牌照为运营商们敞开了市场的大门,减少了无序竞争,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三大运营商因过度竞争而出现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的情况。电信业是一个自然垄断性很强的行业,其规模经济明显,初期投入很大,且多为沉淀成本,而运行的可变成本相对较低,行业退出不容易,容易出现行业过度竞争现象。电信业的过度竞争主要表现在价格战和行业内的兼并重组上。过度竞争会影响各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因此,为了减少竞争对手,运营商之间会相互并购或合谋,以减少竞争对手。这样就将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基于此,建立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机制就非常重要,这样既能使用户得到利益,也能节约资源,减少电信企业的成本。
所谓有效竞争,指的是在三家电信运营商之间维持相对平衡的市场竞争格局。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政策作为保障。从监管角度看,目前的电信监管体制缺少对电信业长远发展以及技术进步带动业务转型的应对手段,另外,不同层面的多头管制也严重影响政府的管制权威、管制范围与管制手段。因此,在监管方面,我们要根据电信业重组后的状况进行创新。
对此,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会“努力营造一个规范、公平的竞争秩序,绝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有利于三个通信企业的发展”。李毅中所指的不“劫富济贫”主要是针对中国移动的不对称管制而言的。因为即使在电信市场重组后,中国移动的市场优势也显而易见。从而,需要在3G牌照发放之前,依靠不对称管制遏制强势运营商对弱势公司非正当的挤压手段,这是必要的。然而,这种不对称管制应做到有法可依和连续性,减少人为因素和部门割裂的行为出现,同时,非对称管制的政策也要与时俱进。这样才能避免“劫富济贫”现象的发生。
正如一些电信专家指出的,中国电信监管面临的严峻挑战,并不局限于监管机构的法律权威、资源匮乏、手段单一等方面,而在于电信监管能力滞后于加速革新的电信市场。所以,如何根据变化了的形势,最大限度地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电信用户权益,就是监管机构在建立新的竞争和监管制度时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对电信企业来说,也应明白,在资源对等的环境下,唯有依靠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才能在新的竞争格局中引领风骚。
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在基础设施领域,是可以也应该放开市场竞争的。对于还处于行政垄断和过度管制的航空、铁路、电力、石油等基础设施领域,我们希望它们也能如电信市场一样,进一步开放市场,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这其实也是一切产业发展和增进消费者福利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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