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被诉剽窃赔偿6500万美元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2-11 09:47:00转载

北京时间2月11日早间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Quinn Emanuel Urquhart Oliver & Hedges(以下简称“QEUOH”)律师事务所的一份宣传材料显示,Facebook以6500万美元摆平了与社交网站ConnectU之间的剽窃纠纷。

在Facebook剽窃案中,QEUOH是ConnectU的律师代表。近日,QEUOH在一份公司宣传手册中称:“在Facebook剽窃案中,帮助ConnectU赢得了6500万美元的赔偿金。”

这6500万美元的赔偿金包括现金和Facebook股票,与业内预期基本一致,但现金和股票所占比例目前不得而知。

Facebook剽窃案始于2004年,ConnectU网站三名创始人卡梅伦·文克莱沃斯(Cameron Winklevoss)、泰勒·文克莱沃斯(Tyler Winklevoss)和迪夫亚·纳伦德拉(Divya Narendra)当时指控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窃取其网站创意。

这三名原告是扎克伯格的大学同学,曾聘请扎克伯格为其开发网站,也就是后来的ConnectU。但2004年2月,扎克伯格创建了自己的网站Facebook。此时,距离扎克伯格放弃为三名同学开发网站只有很短的时间。

2008年2月,扎克伯格与三名原告达成和解。和解条款涉及到现金和Facebook股票补偿,具体数额并未公布。但后来,三名原告所聘请的计算机专家发现了与该案相关的一些扎克伯格的IM记录,于是向法院提出毁约请求。理由之一是在达成和解协议前,扎克伯格隐瞒了Facebook的估值。

而Facebook和法院并这样不认为,去年6月,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詹姆士·维尔(James Ware)裁定三名原告应接受此前与扎克伯格达成的和解协议。由于属于机密信息,双方的和解金额一直没有公开。

对于此次公开的6500万美元的赔偿金额,Facebook表示,这属于机密信息,不予评论。据悉,QEUOH也是无意中透露出该消息。(李明)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