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言规范电子支付:建准入制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3-05 09:32: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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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和困惑

目前,国内电子支付行业已经初步形成规模,2008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达到2743亿元人民币,支付宝、银联电子支付、财付通、快钱等一批电子支付企业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实力和规模。以最大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支付宝为例,2008年底其用户数已经达到1.3亿,日交易额5.5亿元,日交易笔数250万笔。

不过,随着交易量的逐年放大,第三方支付也开始遭遇成长的烦恼。比如之前的信用卡逃离风波,主要分歧在于第三方支付并不收费,银行不能从中直接获得收益。

交通银行电子银行部相关负责人曾对本报表示,大部分银行已经在这块市场投入了至少两年,期望市场尽快成熟,并探讨收费的方式。

然而,现在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现实困境是,没人敢收费。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大家都顾忌竞争,怕一收费后用户都没了。如果相关监管政策出台,对企业赢利提出要求,也许是行业收费的时机。”

另外,类似支付宝、财付通以及其他有虚拟账户功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可能存在资金滞留的问题。而滞留资金由谁来监管?滞压期间获得的收益究竟由谁获得?该不该给用户发利息?等等这些问题都在困扰着第三方支付企业。

“发利息能提升用户的活跃度,但我们当然不敢发利息。”上述业内人士说,“一旦发利息,就意味着具备了吸收存款功能,而第三方支付是不能吸收存款的。”

此外,由于政策不明确,行业鱼龙混杂,一些技术实力、风险控制实力不足,或者运营不规范的企业可能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有些电子支付公司是都把资金安全的存放在银行里,还是拿去炒股,炒房了,用户都不知道。一旦出现不规范的使用情况,造成了大量资金损失,不仅仅是支付公司关门那么简单,大量用户的利益谁来保障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王梅珍在谈到这些潜在的风险时很是担心。

邵晓锋总结说,由于政策不明朗,行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有三点顾虑和困惑:其一,由于没有明确监管,一旦有风险自控不足的企业产生问题,可能会对行业的整体发展造成损害;第二,一些公司为了抢市场,可能采取一些价格战等恶性竞争方式,对行业造成伤害;第三,政策不明确,一些规模实力较强的公司在业务创新和拓展时可能存在不知道边界在哪里的困惑。

急盼政策规范

王梅珍认为,电子支付由于涉及到金融体系,涉及到资金安全,更需要国家从法规和政策方面予以认可、规范和支持,但目前国家对电子支付行业的政策不明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然处于空白的状态。

据了解,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公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对支付清算组织准入、退出、风险控制等提出了要求。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该办法迟迟没有出台。

目前,该行业主要依靠企业自身来规范和控制风险。支付宝方面表示,对于安全问题,已经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安全系统及流程以保障用户的使用安全。在技术层面对所有数据安全进行保护。

同时,将客户交易保证金全部存放于银行,并委托工商银行总行出具托管报告,并每月将报告在支付宝社区公开发布。支付宝方面表示,他们是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中唯一出具公开托管报告,明确客户交易保证金情况的企业。

王梅珍说,监管政策不明朗必然影响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并最终损害到应用电子支付的广大企业及用户的利益,因此提出国家加大对电子支付行业政策支持的议案。

正因为此,她在提案中列出了五点相应的建议:

一是相关部门应该正式将电子支付行业列入政策允许并鼓励发展的范围,对电子支付机构的身份性质、准入门槛、业务管理、风险监督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鼓励电子支付企业在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探索深化服务,比如在民生领域的公共事业性缴费领域、小额信贷领域进行突破性尝试,让电子支付企业通过多种手段帮助中小企业突围解困;

三是尽快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四是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交易信用制度;五是政府对电子支付的安全提供特别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对此,邵晓峰认为,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行业会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明确行业的准入门槛、业务管理和风险监管,可以规范行业的发展秩序,促进电子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刘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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