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市场推广模式助力软件企业做大做强

互联网 | 编辑: 邹震 2009-06-08 00:00:00转载-投稿

 2009年3月30日,中企开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企开源”)联合长风联盟在京正式发布了《长风联盟软件服务运营推进战略白皮书》(SaaS白皮书),让业界对SaaS有了更全面深刻的认识。白皮书是在长风联盟指导下,由长风联盟“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作组”主席单位中企开源牵头,联合工作组成员中企开源等企业共同完成的。白皮书详细地介绍了长风联盟关于软件服务产业的研究成果,阐述了长风联盟及核心企业对SaaS的认识、理解和推进举措。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皮书》分析了目前SaaS模式下的典型市场推广模式,并根据对SaaS应用控制强度的不同,从运营视角总结存在四种典型模式:
   ⑴“专卖店”模式(封闭型、完全控制模式)
  在“专卖店”模式下,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提供软件服务运行阶段的完全控制功能。软件应用的运行完全托管到平台中,托管方式可以分为开放托管方式和专有托管方式。开放托管方式是指运营支撑平台可以运行在互联网上,用户能够通过企业外部网络进行访问。专有托管方式是指运营支撑平台运行在企业内部的专有网络中,外部网络不能访问,这通常是出于保障安全性的考虑。此外,这种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并不对外开放接口,第三方无法使用支撑平台的功能和数据来开发第三方增值应用。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用户无需运维应用,使用较为方便省事,由于应用由平台完全控制,软件企业可以做到资源充分的优化配置和管理,这种模式更容易形成寡头现象,软件企业可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适用于软件企业实力非常强的企业。
   ⑵“中介店”模式(开放型、接入及管理控制模式)
   这种模式下,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并不支撑应用的实际运行,而是提供网络化应用接入、用户信息管理、计费等一些基本的功能。这些功能是通过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的开放接口对外提供的,第三方可以使用这些接口开发相应的功能,来构造更多软件应用,将其接入到平台中,或者对网络化应用的使用进行计费。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用户无需运维应用,使用较为方便省事,但是软件企业要通过中介运营商向用户提供服务,其市场应用推广情况受运营商的影响,同时大部分利润被中间商赚取。这种模式更容易市场推广,软件企业可以通过运营商的品牌和影响力进行市场推广和应用,这种模式适用于软件企业实力比较弱的企业。
   ⑶“超市”模式(开放型、完全控制模式)
   这种模式下,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是对外开放的,通过对外提供应用开发接口来提供一些基础服务及业务服务,以便于第三方在一定范围内开发插件、进行应用定制和服务集成等。在这种模式下,平台对应用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因而,这种方式对平台的多租户、可配置、可伸缩性、可用性以及可靠性要求较高。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用户可以进行适当进行开发个性化应用,更能适合客户应用需求,使用较为灵活,由于平台对应用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软件企业可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管理,这种模式适用于软件企业实力比较强的企业。
   ⑷“Mall”模式(开放型、非完全控制模式)
  这种模式下,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是对外开放的,第三方可以利用平台所提供的基础服务开发新的网络化应用。不同于“完全控制”模式的软件服务运营支撑平台,这种模式下平台虽然控制着网络化应用的运行,以及部分的管理,但并不能完全控制对网络化应用的管理,而是交给第三方开发商更大的控制权。例如,他们可以控制网络化应用的命名、价格、用户权限、访问规则等重要内容。
   这种模式下运营支撑平台也要提供基础服务、应用开发环境以及很多保障性的功能。这种模式对平台通用性要求高,对存储和计算资源虚拟化能力要求高。这种模式适用于运营商实力比较强的企业,同时也对软件提供企业要求较高,软件企业应有较强的开发实力。
   这份权威性报告为中国软件产业更好把握软件服务模式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对引导国内软件企业的分工与协助、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aaS运营体系解决方案的形成、加快我国软件产业格局全面调整、实现产业的整体突破与提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正如中企开源总经理张斌所表示的,在长风联盟的推动下,SaaS将会成为中国软件业发展的助推器,在全球市场竞争中迅速建立起中国特色SaaS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简介:

刘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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