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木马案背后的网络病毒利益链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9-08-19 12:0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网络病毒泛滥背后的利益链条

网络病毒泛滥背后的利益链条

网络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便利,还有日益泛滥的网络病毒。如果一台没有安转防毒软件的“裸机”上互联网,可能只需要几十秒,就会感染病毒,严重的可能会立即造成系统瘫痪。网络专家认为,网络病毒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益链条的驱动。

参与案件侦办的徐州市网络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公安部网侦专家李晴向记者揭示了“温柔”系列木马案背后的利益链条。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与曾某某合作制作完成了“温柔”这一病毒,专门用于盗窃游戏玩家的账号、密码。2007年10月,他们找到了严某与陈某,让他们作为“温柔”系列木马病毒的总代理向全国发售,并且经过预谋协商,约定了营利分成。

2008年3月,严某和陈某在“温柔”网站打出广告,寻求分代理。很快,就形成了以严、陈二人为“温柔”系列木马程序销售总代理,卢某、梁某、黄某某等人为销售分代理的网上传播销售网络。总代理将“温柔”系列木马盗号程序销售、传播给分代理,然后由分代理将木马按技术配置后提供给一些流量商人(租用木马服务器能够把木马挂到网站上的人),最后由流量商人将针对不同游戏盗号木马以不同方式植入互联网一些网站。

在网民访问这些被植入“温柔”系列木马病毒的网站时,计算机就会自动下载木马程序并隐藏,一旦上网用户登陆自己的游戏账户,木马程序就会自动链接运行,盗取游戏玩家输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形成一封信(一个用户和密码称为一封信)存入代理预先租用的服务器内。随后,“信”被流量商出售给洗信人(用盗取的帐号和密码非法登陆他人游戏盗取游戏内装备的人),后经洗信人将盗取的“游戏信封”进行整体销售(转卖)或拆封(洗信),盗取游戏玩家的虚拟财产,并变卖得利。

李晴表示,这些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传播木马程序的行为,不仅侵害游戏玩家的利益,更严重的是破坏了网络游戏系统的安全运行,严重影响了各大网络游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2008年3月至7月,短短的4个多月时间,在犯罪团伙成员中,木马作者非法牟利120余万元,总代理(兼一级代理)层次非法牟利80余万元,一级代理、流量商层次非法牟利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洗信”盗卖游戏虚拟财产人员非法牟利几千至十余万元不等。

“温柔”系列木马团伙案是目前国内在打击利用木马程序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中,第一个完整地从木马作者,到木马总代理、一级代理,再到流量商、洗信人等各层次作案人员均有嫌疑人到案的成功案例。“只有斩断病毒利益链,才能有效地遏制当前日益泛滥的网络病毒,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包括警方、网站和网民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李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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