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手机破解他人支付宝账号密码、再将账号内钱财盗窃一空的网络盗窃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因盗窃罪被判刑。
今年3月份以来,张某伙同李某、王某,通过登录淘宝网搜索南昌或新余的卖家,获取卖家的支付宝账户及手机号码等信息,然后登录相关网站,盗取卖家手机密码,取得密码后,他们便凭机主信息、手机密码等挂失手机SIM卡,并补办一张新的SIM卡。随后,再次登录网站,修改卖家支付宝账户密码,进入账户后,利用账户中的钱,购买手机充值卡、游戏充值卡等进行套现。据了解,通过上述手段,三名犯罪嫌疑人作案7起,盗得钱财计11488元。(吴云、刘有香、记者骆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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