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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是互联网时代的创举,在这里没有尊卑之分,为普通人提供了展示个性的平台,这更让受众对网络红人产生一种接近性和认同感。”立二说,正是因为论坛的这种元素,填补了原先其他媒介的空白,使一些人能够通过网络真实地表现自己,“当网络世界还没有人勇于表现自己时,他们出现了,所以迅速吸引了受众的注意。
策划拿钱不尽相同
对于网友定义中提及的“从明星收益中拿钱”一说,立二和陈墨的回答不尽相同。
立二承认,如自己“捧人”成功,会从对方身上分得部分利益,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成功推红过一个作品。
立二说,网民对一个话题的关注周期不会超过100天,而在这100天的包装周期里,网络策划人都要自己出钱来支付全部开支,“期间的投入包括道具、交通、人员工资,加起来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而“别针换别墅”整个过程,立二说自己投入了7、8万元,这其中最主要的投入除了时间和精力,要属这场网络剧的道具,“比如为了让交换进行下去,其中一个环节我做了设计,把自己的手机交换给了网友。”
而陈墨则表示,自己并没有从所推红的任何一个网络明星身上直接获得回报。
陈墨透露,自己包装网络明星从不自掏腰包,而是哪个网站需要增加点击量就来找他包装,那个网站就出钱。
“我只出创意,像二月丫头,照片是她自己拍的,文字是她自己写的,她来北京做宣传,飞机票也是网站给买的。
“网络包装他们我没花什么钱。”陈墨说,同样自己也没从网络明星的现实推广上得到一分钱。按照他的说法,他和网站之间是一种互惠的关系,网站需要提高流量,策划人通过包装网络红人可以大大增加网站的点击量。作为回报,网站将策划人的照片放在网站显著位置,提高策划人的知名度,“这样我包装的明星照片就可以更多地发表在杂志上,我就能拿更多的稿费。”
据陈墨回忆,从2005年初包装流氓燕开始,他每月拍照片的收入可达四五千,“比我的正式职业收入还多,第一职业和第二职业颠倒了。”陈墨笑着说。
此外,立二介绍,网络策划人的创收也存在另外一种形式,那就是网络明星在从互联网转向现实后,策划人成为明星的经纪人,从每次的签约合同中抽取包装费用。“抽取的比例大概是在7:3,策划人拿其中的大头,至于包装后产生的收益都归演艺公司,在整个包装过程中,网站和版主分不到一点收成,他们得到的只有点击率。”至于每次的包装费用,立二没有透露,但是一名了解网络策划人行业的人士透露,无论是演艺公司还是企业厂商,与艺人签订包装合同时,包装费通常会达到6位数。
此外,在网络明星接到传统演艺公司的签约邀请时,网络策划人也可以选择将作品整体打包卖掉,从而一次性得到一笔费用,“这样一来,网络明星‘落地’成为签约艺人,她的包装将由公司全部负责,网络策划人将不再参与后面的收益,而这对于传统演艺公司来讲无疑是一次风险投资。”
但即使如此,立二仍认为,如果自己推广成功,成为被包装者的经纪人,但自己获得的收益和所创造出来的商业价值是不成比例的。
陈墨则表示,自己和流氓燕、芙蓉姐姐、二月丫头等被包装出来的网络红人,不是经纪关系,“我以后也不会做她们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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