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最新的统计报告称,2006年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投诉达41583件,同比增长20.7%,占服务类投诉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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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又恨又无奈
张先生购买了某种手机卡,但是很少使用,年后,张先生不想再继续使用这张卡了,卡里还剩下50多元,在换号时,服务人员说卡里的钱不能退回。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目前,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已经让消费者吃了不少闷亏,其中反映最多的主要有:充值卡过期后卡内余额不退、停机期间月租费和附加业务费照收、公司有权单方面对协议进行修改、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等。
调查显示,34%的消费者认为在电信服务协议中存在着“霸王条款”,15%的消费者对通信服务网络的协议书提出过异议但没用,而76%的消费者表示对待“霸王条款”的感觉是无可奈何!
网络服务:“请神容易送神难”
王先生在上网时看到某个网站的信息,声称只要输入手机号码,就可以免费观看或下载电影。他按要求输入后,没多久,手机上出现一条确认短信:“××短信网手机密码36278390。请不要泄露,妥善保管(此条免费)。”同时网页上出现一个输入密码的对话框。他又输入了密码,但期望的电影并没出现,仅收到一条确认短信“恭喜您订阅成功”。他当时以为只是白发了一条信息,但月底一查手机话费,多了28元信息费。
通过手机短信上网聊天、网上投票、网上下载等服务形式越来越多,互联网上广告诱人的“精彩”网站,也往往让人心动不已,但许多网络服务未注明收费标准,消费者一不留神就进行了一次奢侈的消费。另外,在互联网上能够非常容易地为自己或者别人的手机定制短信服务,但是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网络上申请成功某项服务之后,很难再次通过网络取消此项服务,简直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手机维修:“难于上青天”
朱女士在一个月前买了某一款手机,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发现显示屏出现问题,她在半个月之前将手机送到客户服务中心维修,两天后手机修好,显示屏可以用,但用了没几天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她这次过来修时,维修人员却称是由于其使用不当,不予维修。
手机在“三包”规定有效期内出现故障去维修,经营者往往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不予维修,或者要求将手机放在维修点几天才能取回。这等于一段时间里不能使用手机,不少消费者由此选择暂时忍受着手机的毛病“留待观察”,而有些消费者则找一些私人开办的维修点,但往往维修费偏高而且收费不透明,甚至出现越修故障越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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