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电信服务投诉同比增长20.7%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3-05 10:57: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中消协最新的统计报告称,2006年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投诉达41583件,同比增长20.7%,占服务类投诉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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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促销:看不上不美

各手机生产商、电信运营商都使尽浑身解数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促销新招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例如送话费、送短信、送礼品、推出“优惠套餐”、幸运抽奖等等。然而,在调查中,面对“运营商在促销活动中所赠送的话费,你感觉到了真正的优惠吗?”这样的提问,有28%的消费者的回答是“感觉到了”,有36%的消费者回答“享受到了”,有13%的消费者觉得“无所谓”,而13%的消费者则觉得“是陷阱”。

消费维权:“维权成本好高”

近几年来,关于电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一直高涨,然而一旦发生纠纷之后,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据专家介绍,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例如对于有争议的话费,用户手里只有一张话费清单,还是从通信公司打印出来的,难以证明自己没有打电话或没有预订过信息服务,而通信公司只要举证有通信记录就行了。

为了几元或者几十元的话费,消费者要投入大量的金钱与精力,一般要先到通信公司的营业厅咨询,解决不了的去消协投诉,实在不行就得请律师打官司。即使最后能拿回来,也只是多收的那部分话费。这样差额的维权成本和渺茫的维权希望让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

案例

一元短信费的思考

某日,消费者曹先生收到了一条来自其朋友的祝福短消息,觉得该消息挺好的,便转发给了其他人,谁知道,刚发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某信息平台的短信,告之其扣除了1元费用,曹先生觉得非常生气,拨打手机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该短消息是某网站编写的,根据其规定,只要转发该网站编写的短消息,每次都要收取一元的费用,虽然金额不多,但是曹先生还是觉得有上当受骗的感觉,非常气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被骗取了一元钱。

消保委点评:网站收取短消息费用本无可厚非,但要明确告之消费者收费标准,按照消费者通常的理解,以及运营商公布的有关资费规定,发送一条短消息的费用一般为0.10元,现在曹先生转发一条消息,在没有特别告知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却被收取了1元钱,因此商家在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下,应该对曹先生的资费进行调整。(以上案例由上海市消保委提供)(黄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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