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手机的话,肯定有过与我类似的经历。
这种短信欺诈用流氓式的‘包月服务’骗钱,花样太多,令人防不胜防。”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周红玲,决定为所有的手机用户提一份议案,在未来的《电信法》中加入相关条款,严惩违规的“服务商”及与其沆瀣一气者。
亲身经历促提议案
不久前,周红玲代表收到一条短信:“我的手机已经换号,请回复021136××××。”周红玲一看“021”是上海,后面的号码又很像手机号,她几乎信以为真,差点就回复了。幸好她当时自言自语地说:“这个朋友真奇怪,电话簿里没有他的名字,还特地发短信来告诉我换号了。”此时正好一个同事听见了,赶忙跟她说,这个号码肯定属于某个服务商,千万不要上当。
“后来我才知道,不少朋友都曾上过当。”周红玲代表说,“这些不法的服务商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骗你回复。只要你一不留神上了当,手机就被订制了包月短信服务,每月扣除N元钱。”
周红玲表示,这种短信欺诈已经严重“侵入”日常生活,到了非严打不可的时候了。
现有惩罚难有威慑
周红玲代表说,这些“服务商”深谙消费者的心理,各种定制费用大都每月只要几元钱,即便用户发觉上当也往往停掉了事,很少有人会为了几元或几十元的损失去索赔。但由于手机用户数量庞大,不法“服务提供商”可谓“薄利多销”,荷包里塞满了不义之财。
而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服务商”的督导者,运营商或许能够从“服务商”的不法收益中分一杯羹,这样就更难确保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即便舆论压力大了,运营商杀鸡儆猴一下,其惩罚相对于“服务商”的得益可谓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应该没收所有非法收入后再课以罚款,罚到他肉痛才行。”周红玲代表认为。
第二页运营商应更有所为
“除此之外,还应设立违规‘服务商’的黑名单,一旦查实就勒令其永久禁入这一市场。”周红玲代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一些“服务商”可能变着身份发信息。
如果“021136××××”的号码在消费者中成为过街老鼠,他们很可能换个“55899×××”的号码继续从事不法勾当。而消费者对这些繁复的号码也无从鉴别。
周红玲认为,什么号码与什么“服务商”对应,只有电信运营商那里才会有相关信息,他们自然应该设立相关“黑名单”和诚信机制,改变目前市场准入混乱的局面。
沆瀣一气者也应受处罚
周红玲代表说,她曾在网上看到一个所谓的“自曝黑幕”的帖子,称“运营商与服务提供商沆瀣一气”。
她表示,如果没有确实的证据,也不能盲目地指责谁。但是,在未来的《电信法》中应该加入这样的内容:一旦发现相互勾结的情况,应对运营商予以处罚。
在周红玲看来,同样应该被纳入监管体系的还包括相关的中介、提供平台的门户网站及诱骗消费者掉入短信陷阱的公众媒体等。如果它们在告知义务上做得不到位,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者: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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