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险入欺诈短信陷阱提议课以重罚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3-09 09:04: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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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手机的话,肯定有过与我类似的经历。

这种短信欺诈用流氓式的‘包月服务’骗钱,花样太多,令人防不胜防。”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周红玲,决定为所有的手机用户提一份议案,在未来的《电信法》中加入相关条款,严惩违规的“服务商”及与其沆瀣一气者。

亲身经历促提议案

不久前,周红玲代表收到一条短信:“我的手机已经换号,请回复021136××××。”周红玲一看“021”是上海,后面的号码又很像手机号,她几乎信以为真,差点就回复了。幸好她当时自言自语地说:“这个朋友真奇怪,电话簿里没有他的名字,还特地发短信来告诉我换号了。”此时正好一个同事听见了,赶忙跟她说,这个号码肯定属于某个服务商,千万不要上当。

“后来我才知道,不少朋友都曾上过当。”周红玲代表说,“这些不法的服务商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骗你回复。只要你一不留神上了当,手机就被订制了包月短信服务,每月扣除N元钱。”

周红玲表示,这种短信欺诈已经严重“侵入”日常生活,到了非严打不可的时候了。

现有惩罚难有威慑

周红玲代表说,这些“服务商”深谙消费者的心理,各种定制费用大都每月只要几元钱,即便用户发觉上当也往往停掉了事,很少有人会为了几元或几十元的损失去索赔。但由于手机用户数量庞大,不法“服务提供商”可谓“薄利多销”,荷包里塞满了不义之财。

而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服务商”的督导者,运营商或许能够从“服务商”的不法收益中分一杯羹,这样就更难确保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即便舆论压力大了,运营商杀鸡儆猴一下,其惩罚相对于“服务商”的得益可谓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应该没收所有非法收入后再课以罚款,罚到他肉痛才行。”周红玲代表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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