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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角度看,电信业的竞争者宜少不宜多,电信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的数目越少越好;但从产业发展角度看,有必要保持适当数量的竞争者,以实现有效竞争,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单纯从出资人的角度出发而进行的电信业改革方案似乎与产业发展要求不吻合,因为国资委实际上并不是一般法理层面的出资人,而是一个特殊的出资人,对电信产业结构调整的方案和措施更加偏重产业实际乃至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
记者:如果中国电信业再次进行重组,该怎么操作?
卢奇骏:中国电信业的重组需要新思维。就目前情况看,有几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第一,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至于多少家是上限,我比较赞成杨培芳先生的观点,即以能否形成有效竞争局面为衡量尺度。
第二,需要给予固网运营商以移动运营资格。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固网与移动网的融合,也有利于提高固网资产的利用率,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有利于促进移动通信增值业务的充分竞争,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移动增值业务需求。
第三,电信企业需要向世界一流企业看齐,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
因此,在推动重组的同时,必须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电信企业股权多元化,扩大民营资本的参与权。
采访/萧一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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