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爱心基金或违法网民小额捐款无门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5-08 09:39: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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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网络爱心基金

据了解,与“南通人家爱心基金”类似的网络爱心资源还有很多,他们大多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并且没有合法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挂靠。

在上海,博客“中秦的经济头脑”主人和几个从事证券投资行业的网友共同出资把一笔28155元的助学款以“中秦助学基金”的名义发到了中西部地区贫困失学儿童的手中。这个成立才两个多月、正在寻求有效身份的民间公益助学组织,在他们的网站上公示:暂不接受社会资金,待整个基金获得法人资格以及拥有透明和公信力以后,开始接受社会捐赠。

在浙江天台,“爱心公社”网站正向全体网友募集善款,与“南通人家爱心基金”一样,“爱心公社”用于筹募善款的账号也是募捐发起人的个人账户,爱心捐款通过当地团委直接送到受助学校处,由学校开具收据。与之类似的网络爱心基金还有浙江东阳的“东阳爱心联盟”、福建厦门的“若水爱心基金”、云南大理的“爱心小站”、广东天柱“天柱同乡爱心基金”、湖南长沙“善行者爱心基金”等。

“我们并不缺少爱心,我们只是缺少懂得如何把爱心发动起来的组织者。”一位网友说。

南通市慈善会副秘书长钱宝林说:“根据我们平时的调研,像这样以网络平台募集的善款还有很多,但是,过去这样的善款从来就不会被划到我们慈善会的名下,网友自己凑了钱直接帮助他们想帮助人。这虽然也是善举,但缺乏监管,更缺乏合法依据。简单地说,通过这种方式募集善款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李家华指出,网络信息传播迅速,组织者能很快联系和集聚响应者;网络在时空上的便利,使组织者能轻松自如地发布和获得信息,不用花太大的成本,相当便捷,而且可以覆盖所有的网络区域和网络人群,范围很广;同时,网络团体也有一定的“风险性”。比如因为匿名,网民一定程度上不需要为自己在网络上的非理性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网络团体是非正式和松散的,由于其本身控制力很低,出现问题时可能导致危机。

青基会副秘书长陈燕云建议网络爱心组织寻找与其有很大相似性的民间“草根”组织,这些组织已经获得了法定的地位,具备向社会劝募的条件和资格。

“网络社团和网络爱心基金的管理规范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有关部门正在对这类现象进行研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目前尚未出台与网络社团及网络爱心基金相应的管理条例或者办法。
实习生 王烨捷 栾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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