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页
5月18日,信产部在其网站上公布国际电信联盟的国别上网费比较数据回应外界“中国上网费过高”的质疑,根据该数据,中国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重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9,信产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上网费实行市场定价。
5月21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教授、信产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向记者表示,从相对值来讲,中国确实上网费严重偏高,因此政府有必要干预上网费。
阚凯力认为有关部门为了维护国有企业利益故意压制和拒绝世界先进技术,致使电信业发展已十分落后。
信产部官方数据遭质疑
5月18日,信产部在其网站上公布国际电信联盟《2006年世界电信发展报告》,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中国上网费绝对值是10.13美元,低于美国日本等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从相对值来看,按2004年北京地区宽带每月20小时,3美元的实际资费水平为全国资费水平算,中国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重修正以后为2.8%,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29,是亚洲平均水平的1/13,欧洲平均水平的1/2.1,是亚洲平均水平的1/13,欧洲平均水平的1/2.1,俄罗斯的1/3.6,印度的1/7.7,尼日利亚的1/90。
这一数据与4月28日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上网费占收入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平均水平”的结论相违背。信产部引用该数据时表示,中国的网费实行市场定价原则。对于信产部的数据和说法,专家和网友均提出了质疑。
阚凯力对记者表示,目前各地的宽带上网基本还是由当地的主导电信运营商独家垄断的,各部门实际上在维持一个垄断价格,亟需政府出面干预,“市场定价”并不说明政府不需要干预。
网友“北在野”在其博客中对信产部数据也提出了质疑,首先是信产部引用数据来自于2004年8月国际电联报告,“搬出历史数据来平衡民意,可见管理部门和运营商捍卫既得利益的仓促”;第二是数据以“一月上网20小时费用”为统计标准,而非目前使用最多的宽带包月费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