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图笔记-主题与主体1
对于影像的控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解决如何产生影像并将它保存下来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产生什么影像的问题。就摄影而言,前者阐述了光在底片上留下潜影的知识(比如曝光),随后我们可以通过化学过程将潜影变成影像(比如显影、定影),接下来我们再将这些影像转移到底片夹、画框、书籍、杂志之中或者投影屏幕之上等等。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数码技术的运用使得这一方面的控制变得轻松、简单。它们“把摄影变得平凡,直至使摄影和任何图像相比再无突出之处,不能在显示它的特点”(注1)。
而后者,确切地说,论述的如何选取影像的问题。它可以使摄影变得疯狂、怜悯、富于感情,从而个性十足、粗暴张扬。由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所以可以是平凡的东西不再平凡。那些粗暴的照片,不是在表现摄影者的浅薄无知,就是在揭示他们内心不能示人的秘密和欲望。这也许就是构图。
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将“构图”看作“取景+剪裁”。事实上,我们在拍摄时,对“构图”的思考都会直接体现在如何取景、如何剪裁的过程中,虽然“构图”一词听起来要比“取景”和“剪裁”深奥得多、也专业得多。也许这样论述更符合哲学上的描述:“构图是内容(思考的过程),取景和裁剪是形式(思考的结果);取景和剪裁的区别在于,一个是获得影像之前,一个是获得影像之后”。
构图的时候思考些什么呢?纽约摄影学院的《摄影教材》一开篇就给我们提出了三条原则:主题、主角和简洁(注2)。它又在“照相机和镜头”一节中论述拍摄照片所涉及的问题时,列举了8点,顺序如下:1、选择;2、构图;3、照明……8、裱托。其中,对“选择”的解释是:“当你决定用摄影来传送信息或表达一种情绪时,为帮你实现这一目的,就要进行选择”(注3)。他们把对主题的思考用“选择”作为解释,放到了构图之前。不过,我认为构图和主题是不可分割的。对主题的理解,恐怕也不仅限于《摄影教材》中所说的“普遍性生活寓意”(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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